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内蒙古地矿集团、煤勘集团、有色集团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内蒙古地矿集团、煤勘集团、有色集团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对内蒙古地矿集团、煤勘集团、有色集团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MGZCS-G-F-******
项目名称:对内蒙古地矿集团、煤勘集团、有色集团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清产核资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对3家集团清产核资工作总体业务咨询及服务支持):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审计服务 | 对3家集团清产核资工作总体业务咨询及服务支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结果发布后开始履行服务,按约定时间交付成果报告
合同包2(对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部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产核资):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审计服务 | 对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部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产核资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结果发布后开始履行服务,按约定时间交付成果报告
合同包3(对内蒙古煤炭地质勘察(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总部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产核资):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审计服务 | 对内蒙古煤炭地质勘察(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总部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产核资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结果发布后开始履行服务,按约定时间交付成果报告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对3家集团清产核资工作总体业务咨询及服务支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上述执业证明,且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需承诺在项目进行中不得更换。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
合同包2(对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总部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上述执业证明,且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需承诺在项目进行中不得更换。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
合同包3(对内蒙古煤炭地质勘察(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总部及其各级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上述执业证明,且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需承诺在项目进行中不得更换。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
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02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
无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
联系方式:186*****256
名称: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日信大厦201号
联系方式:176*****799
项目联系人:梁天洋
电话:176*****799
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16日
标签: 全面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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