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江苏省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苏省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资金来源已落实,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局(牵头人)、盐城市水利局、扬州市水利局和淮安市水利局,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省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包括里下河腹部地区滞涝圩,涉及淮安、盐城、扬州、泰州4个市9个县(市、区),滞涝圩数量245个,滞涝圩面积409平方公里。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滞涝圩内规模以上人口居民聚居区隔堤建设,滞涝圩与安全圩之间圩堤达标建设,滞涝圩与不同批次滞涝圩间圩堤达标建设,滞涝圩进退水设施建设,河道疏浚等。
工程匡算总投资约为33.5亿元。
2.2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编制江苏省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移民、用地、环评等必要的前置要件专题报告)和江苏省里下河滞涝圩调整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形式均为全省总报告+各市分报告(即“1+4”)以及设计文件和前置要件审查报批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完整的相应的勘察设计成果。
2.3勘察设计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招标人;
(2)《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立项批复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报招标人;
(3)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止(电子投标文件按73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具有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及以上水利工程可研阶段或初设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和可研或初设的批复文件)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具有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月16日至 2024 年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6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7.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从2023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份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对应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费、前置要件编制费和初步设计阶段勘测设计费之和)*100%。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0分;2.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52分;3. 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 28 分; 4.其他评分因素:1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一、报价: 10分 ;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分;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值每低1个百分点加1分(即投标报价费率为99%的,加1分,以此类推),最多得10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 10 |
二、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 52 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勘察设计定位和建设理念;对里下河滞涝圩现状及存在问题、需求和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最高可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5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规划设计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可得1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2 |
3 | 可行性方案优化比较 | 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多方案比选,所推荐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最高可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10 |
4 | 采用规范的合理性 | 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最高可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5 |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及预期效果 | 对本工程造价关键点分析全面、准确、合理,最高可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6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证措施 | 投标人质量控制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有力,最高可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7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 最高可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8 |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服务周到及时,措施具体得当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三、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 28 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2 | 项目负责人素质 |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以上水利工程可研阶段或初设阶段的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下同)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1项业绩得3分;担任过专业设计负责人的有一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备注: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相应的可研或初设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其担任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则应提供项目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否则将不予赋分。 | 6 |
3 | 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素质 | 1、技术负责人(3分):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分;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同上)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担任过专业设计负责人的得1分;几种经历同时具备的,最多得3分。 2、勘察负责人(3分): 勘察负责人对应合同条款第1.1.2.8中的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1分;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担任过单项工程总投资1亿以上水利工程可研阶段或初设阶段的勘察项目(专业)负责人或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得2分。最多得3分。 备注: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可研或初设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反映其担任上述有关负责人经历则应提供项目发包人证明予以明确,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否则将不予赋分。 | 6 |
4 |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 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勘察、规划、移民、水工、机电、测量、造价、岩土、水保、水文、环境等专业)得0.5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每人0.5分。最多得11分。 备注:专业负责人专业应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 11 |
四、其他评分因素: 10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财务状况(如系联合体,指牵头人) | 最近三年连续盈利1分,未连续盈利但累计盈利0.5分,其它不得分。 | 1 |
2 | 体系认证 | 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3 |
3 | 投标人业绩 |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具有单项工程总投资2亿以上水利工程可研阶段或初设阶段的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注: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可研或初设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6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水利局(牵头人)、盐城市水利局、扬州市水利局、淮安市水利局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郯森
联系电话:05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六楼
联 系 人:戴春霞、王珊珊、沈醉云
邮 编:******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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