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至2023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2年度至2023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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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TY-2024-CG-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6.9328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一标段(江密峰、金
珠镇、江北乡、东城街道); (002)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
监理二标段(缸窑镇、大口钦镇、乌拉街镇、承德街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一标段(江密峰、金珠
镇、江北乡、东城街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
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
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002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二标段(缸窑镇、大口
钦镇、乌拉街镇、承德街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
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
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吉林泰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 6 号吉林市紫气东来 15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吉林泰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 6 号吉林市紫气东来 15
层)
七、其他
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泰阳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为持续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1 标段编号:JLTY-2024-CG-02-1
项目名称: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一标段(江密峰、金
珠镇、江北乡、东城街道) 对 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一标
段、三标段、五标段、八标段进行安装监理
184826
2 标段编号:JLTY-2024-CG-02-2
项目名称: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监理二标段(缸窑镇、大
口钦镇、乌拉街镇、承德街道) 对 2022 年度至 2023 年度龙潭区分散式清洁取暖替代项目
二标段、四标段、六标段、七标段进行安装监理
184502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5.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
过程监理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
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
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
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
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
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0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01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2 地点:吉林泰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 6 号吉林市紫气东来 15 层)
3.3 方式:现场获取。
3.4 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3.5 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01 月 23 日(法定节假日、
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泰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 6 号吉林市紫气东来 15 层)持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
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人员社保证明;类似项目业
绩)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泰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6.1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一标段
3600 元;二标段 3610 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泰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0720622011015200008571。
6.2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3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
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南宁路 5 号
联系方式:张宏宇 0432-63041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泰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 6 号吉林市紫气东来 15 层
联系方式:王若璇 0432-69929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璇
电 话:0432-6992921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南宁路 5 号
联 系 人:张宏宇
电 话:0432-63041997
电子邮件:6101687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泰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 6 号吉林市紫气东来 15 层
联 系 人: 王若璇
电 话: 0432-69929213
电子邮件: 81999718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清洁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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