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司员工用餐服务项目-预审招标公告
大连公司员工用餐服务项目-预审招标公告
大连公司员工用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大连公司员工用餐服务项目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大连公司员工用餐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大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2024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
2.4餐标(含税):执行采购人餐标标准,套餐/盒饭餐标不得高于员工工作餐标准(目前为20元/人/日,随餐标变化而调整)
2.5预计人员规模:100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https://spjyxk.gsxt.gov.cn/cfdaPub/index/page/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上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限于发票)
4)具有残食处理能力,须提供残食处理资质或者与合作方的合同(供应商具有的提供残食处理资质材料;供应商不具有的提供合作方的营业执照、残食处理资格材料、与合作方的合作协议)
5)提供股东信息,股东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财务要求:
提交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2年中任意连续三年审计报告、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连续3年中至少1年净利润为正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6)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业绩要求:
供应商具有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文件开启当日具备200人(含)以上的餐饮服务项目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合同不含税累计金额应大于32万元
6)提供的每个合同应附带一张发票(金额不限),一张进款单或收款单(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
7)如合同不能体现就餐人数规模则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
人员要求:
拟委派的厨师团队需具备初级(或以上)厨师资质的主厨1人;初级(或以上)中式面点师资质的人员1人;专职经理1人。不得为退休人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无其他在任项目承诺。
1)提供人员证书
2)提供上述人员2023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供应商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供应商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供应商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3)承诺函须厨师团队人员手写签字
企业诚信:
一、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二、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甲方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投标人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例如通过市场询价方式),如中标人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投标人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投标人中标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④总价降幅比例与单价降幅比例保持一致(投标文件中),如未保持一致,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承诺还原单价降幅,未还原的,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如在签订合同后发现未保持一致,接受甲方对差额的追溯处理。本条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甲方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进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处理。
⑤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4.其他承诺
1)按照提报的人数准时配送餐食至采购人要求的具体地点
2)中标后,乙方制作品鉴菜品的主厨需为甲方提供服务,服务期不得少于一年,如未满足自动终止⑤合同。若一年期外该主厨离职,乙方需为甲方配备同等级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接受甲方考评,若考评不合格需配合甲方更换主厨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3)中标后甲方员工就餐时,在杜绝浪费的前提下免费加菜加饭。
4)中标后餐食标准不得低于品鉴时提供菜品标准。
5)具有农药残留检测机制及检测流程。
6)具备紧急事件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火灾、燃气泄露、停水停电供餐、恶劣天气配送、⑤疫情期间配送等预案。中标后提供上述方案,并无条件接受甲方修改意见。
7)中标后每年开展四次主题美食节,餐标不低于20元/人,投标人需另提供免费餐品(不低于10元/人)。
8)参评菜品2道(糖醋排骨/地三鲜),需现场制作
9)拟委派团队不少于4人
10)配合甲方开展减少浪费相关工作;对食堂人员开展反食品浪费相关培训
11)确保入口率不低于78%
12)供应商在现场制作菜品环节中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母、子、分公司同时参与,不接受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月16日23:00至2024年1月22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13:00,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088号
联系人:王建春
电话:155*****977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金靖哲、荆胜义
座机:0431-********、0431-********
邮箱:jinjingzhe@faw.com.cn、jingshengyi@faw.com.cn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XB********/01 | 大连公司员工用餐服务项目 | 服务 | 2024-01-16 23:00 | 2024-01-22 17:00 | 2024-01-24 13:00 | 【我要投标】 |
标签: 员工用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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