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公告
北湖区水利局的2015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BHZC-2016-007)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北湖区水利局2015年小农水重点县鲁塘镇蔬菜基地灌溉材料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BHZC-2016-007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万元)
|
2015年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高效节水灌溉设备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42万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鲁塘镇蔬菜基地灌溉材料
| 详见采购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可只提供一个);
②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不是法人代表投标,投标代表还另需提供二代身份证;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需具有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颁发的灌溉企业乙贰级以上资质证书;
②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设备企业颁发的灌溉企业乙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
4月
13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省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档案综合楼六楼619、620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4月
14 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北湖区政府档案综合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北湖区水利局
地址:郴州市国庆南路延伸段
电话:
181*****520联系人:刘先生
2、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郴州市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档案综合楼六楼
电话:
****-******* ****-*******联系人:雷女士、申女士、王先生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