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支持服务的选聘公告

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支持服务的选聘公告

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

关于2024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支持服务的选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安监〔2023〕5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交办水函〔2023〕757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升港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中心拟开展2024年度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工作,现就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支持服务进行公开选聘。

一、服务内容

1.配合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开展港口企业安全检查(含复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分析及建议汇总形成报告。包括:

(1)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对1家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包括消防),全年覆盖《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南》所有内容;

(2)依据《一级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实施细则》,对2家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包括消防),全年覆盖《一级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实施细则》所有内容;

(3)对持有《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码头企业开展港口设施保安的检查,上、下半年检查及复查各1次;

(4)对港口服务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上、下半年检查及复查各一次。

(5)配合上级部门要求,在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

(6)根据行业的新标准、新规范的变化及上级部门传达的新政策要求,及时调整检查依据。

2.根据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情况,自1月份起,每两个月形成一次阶段性安全检查报告,第三次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半年安全检查报告,全年检查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形成全年安全检查报告。

3.组织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月培训。

4.为东方市交通运输局提供咨询协助服务。

二、检查机构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需在交通运输部备案,具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港口营运一级评价机构资质。

(2)投标单位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资质者优先。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对海南港口企业安全发展状况较为熟悉,可提供近2年(2022年1月1日起)在海南作为政府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提供安全生产检查技术服务业绩至少1个。

(2)投标人需对海南港口企业港口设施保安检查较为熟悉,可提供近2年(2022年1月1日起)在海南为港口企业提供港口设施保安报告、计划编制单位业绩至少1个。

3.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1)需含有至少3名具有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2)技术服务人员中包括省部级专家者优先。

4.其他要求:投标机构在海南有实体机构,可应要求在24小时内抵达现场,提供快速安全咨询服务。检查机构资质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初步审查表”、其他择优条件详见附件2“详细评审表”。

三、服务内容完成期限为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出具相关报告。

四、采购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为27.2万元。报名单位须以采购控制价为基准价,并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为0至-5%(含),报名应聘单位不足3家的,也不影响评选工作的进行。

五、报价材料要求

(一)投标单位及业务简介;

(二)机构单位及驻琼机构(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五)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技术部分、签字、时间页及颁发的安全标准化建设等级证书、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扫描件,时间期限以签订时间为准。

(六)参与检查、技术服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文件、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文件;

(七)投标单位及驻琼机构(如有)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八)服务内容各项检查工作方案;

(九)报价表。

六、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在东方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并在市行政审批局抽取3名专家组成委员会进行评审,对报名且到场参加选聘的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以得分高者选定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支持服务,如分数相同,以资质高者选定评审单位,如资质也相同者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技术支持服务。(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一)请有意参与投标的机构将投标材料按顺序装订后,用封条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在封面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请有意参与投标的机构于2024年1月24日12:00(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前将投标材料以及扫描件(U盘)送至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

(三)根据综合评价法择优选定第三方机构。

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件2详细评审表),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如下:

类别

技术、商务

价格

权重

85%

15%

(四)联系地址:

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地址:东方市东港路11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173*****328



东方市交通运输和港航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7日

标签: 第三方检查 安全生产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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