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天然气终端工程烟气排放检测系统
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天然气终端工程烟气排放检测系统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天然气终端工程烟气排放检测系统)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滨州天然气终端工程烟气排放检测系统 | 烟气排放检测系统3套。主要技术指标详见附件1。 | 2024年2月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投标人投标的在线分析仪必须取得了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所需认证证书,CEMS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必须与证书相符合,且在有效期内。(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所投货物制造商同意其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书。(4)投标人应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验收,测量仪表及软件应满足政府的动态管控需求。 2、业绩要求 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烟气排放检测系统(CEMS)供货业绩,同一项目中的业绩视为1项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含双方签字页、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及相关技术附件等)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至少体现: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制造商名称、供货清单,均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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