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沼气工程招标公告

大型沼气工程招标公告

高安市大型沼气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高招信字[2016]第002号

招 标 条 件

招标单位名称

高安市赣珠牧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

2015高安市大型沼气工程(赣珠标段)

实施地点

高安市新街镇西港村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宜春市农业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宜市发改农经字[2015]17号

项目总投资

643万元

本次招标总额

272.2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

项目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总项目规模

污水处理能力:3.65万吨/年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招标范围及交易类别

本项目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交易类别:沼气工程施工。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格条件

2015高安市大型沼气工程(赣珠标段):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2)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宜春市农业局及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宜春市大型沼气建设施工备案。

投标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015高安市大型沼气工程(赣珠标段):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依法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取得《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选择要求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必须有省内大中型沼气工程(USR或CSTR工艺)施工业绩5个以上的自主独立施工业绩。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企业资格证件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宜春市农业局及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宜春市大型沼气建设施工企业备案名单,由评标委员会查询无需提供材料。

投标方开标会出席代表

本人的身份证明(根据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身份而定:如出席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投标人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出席代表为委托代理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场。

项目负责人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且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自行考虑。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纸质标书投标,所有资料不需要现场领取;符合资格件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aztbw.gov.cn/)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相关费用为400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会现场递交(售后不退,交纳后即视为报名),未交纳者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人还须提供工商登记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行贿受贿”的告知函。

3.投标人须按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转帐凭据。

4.本公告所要求的业绩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项目批复文件为准。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06日

申请期限

21天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5:00

联系人

刘青泊

联系电话

139*****857

招标代理:高安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章)

联系人:刘青泊

联系电话:139*****857

2016年04月06日

招标人:高安市赣珠牧业有限公司

(章):

联系人:罗玉根

联系电话:135*****157

2016年04月06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章)

经办人:

2016年04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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