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王河综合治理工程PPP招标公告

龙王河综合治理工程PPP招标公告

岚山区龙王河综合治理工程采用PPP模式实施方案已由岚山区人民政府批复,并授权日照市岚山区水利工程建设处(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岚山区龙王河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项目编号:WT-RZLSG-*******

4.项目建设地点:本次规划治理范围自204国道龙王河桥处(桩号7+950)起至河道上游梭罗树西山村西侧(桩号0+000),治理河段总长7.95km。

5.项目规模和内容:

(一)上游河段建设:

(1)疏挖工程:河道子河槽及滩地按设计比降及宽度开挖或填筑,中泓长4600m。

(2)堤防及道路工程:

①左岸:桩号0+000~0+200贯通路,长200m;桩号0+200向北至梭罗树村九、十村民组东北贯通路,长660m;桩号0+200~1+050贯通路,长840m;桩号1+050~ 1+300整修堤防,长260m;桩号1+300~4+100新建堤防,长2800m;4+100~4+400整修堤防,长300m。4+400~222省道堤防贯通路,长120m。

②右岸:桩号2+325~3+050新建堤防,长725m;桩号3+050~3+360贯通路,长310m; 桩号3+360~4+200新建堤防,长840m;桩号4+200~4+445贯通路,长288m。

(3)排水沟工程:在堤防背水坡每隔50m设竖向排水沟1道,在堤防及贯通路背水侧坡脚设纵向排水沟。

(4)护砌工程:桩号1+050~1+650左岸、桩号1+600~1+900右岸、桩号4+480~4+600左右岸采用联锁块护坡;桩号2+000~2+200左岸采用浆砌石护坡; 桩号2+600~4+480左右岸下部采用浆砌石挡墙,上部采用联锁块护坡。

(5)建筑物工程:新建管涵16座,接长管涵1座,新建箱涵3座;新建拦河坝8座;新建跨河交通桥1座;2+600~4+600范围内两岸设下河台阶34处。

(6)照明工程:左岸自梭罗树九、十村民组贯通路至222省道堤防贯通路设路灯,路灯布置于临水侧,全长4980m,每隔15m设1盏,共330盏。

(7)其他工程:1+800、2+930供水管道穿河道段进行护砌。桩号3+730~3+880左岸原水泥路面拆除,长150m。1+400、1+550左岸设上堤坡道2处。

(二)下游河段设计建设:

(1)疏挖工程:河道子河槽及滩地按设计比降及宽度开挖或填筑,中泓长3350m。

(2)堤防工程:

①左岸:桩号5+445~7+743整修堤防,长2298m;桩号7+770~7+950整修堤防,长180m。

②右岸:桩号4+600~4+750整修堤防,长169m;桩号4+780~7+743,长2963m;桩号7+770~7+950整修堤防,长180m。

(3)排水沟工程:堤防内外堤坡每隔100m设竖向排水沟1道,内外交错布置,外坡脚设纵向U型排水沟。

(4)护砌工程:桩号4+600~5+500左岸、4+600~4+800右岸、 5+900~7+850左右岸子河槽采用联锁式生态护坡。

(5)建筑物工程:新建管涵11座,接长管涵5座,改建拱涵1座,新建箱涵5座;新建拦河坝3座;新建顺堤交通桥1座;在桩号5+900~7+850段两岸新建下河台阶19处,每处在大堤、滩地各设1组。

(6)其他工程:对桩号6+585处日照水库灌渠倒虹吸进行拆除。

(三)景观设计:

龙王河是岚山区重要的景观河流,全长7950多米。其中一期绿化长度4600多米,绿化范围为222省道以西,疏港大道以北,二期绿化长度3200多米,主要选择绿化树种有雪松、黑松、水杉、白蜡、垂柳、黄山栾、国槐等大乔木,紫叶李、樱花、紫薇、美人梅等小乔木,金银木、珍珠梅、连翘等灌木。通过多种树种的合理搭配,打造三季有花、四季常绿,鸟语花香的滨河景观生态廊道。

6.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岚山区水利工程建设处作为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合同,授权中选社会资本建设运营本项目。岚山区水利工程建设处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土地、立项、环评、节能、水保、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委托监理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

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进入运营期,社会资本在运营期内拥有项目的收益权(政府付费),不享有项目资产和设备设施所有权,合作期满届满社会资本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岚山区政府指定的机构。

7.申请人资格要求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7.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7.3拟派项目经理应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4近3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具有至少1个投资或建设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

7.5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能满足本项目运营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申请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载明信息为准);

7.6商业信誉良好,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禁止进入山东省工程建设市场或山东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同时未被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照市财政局禁止进入日照市工程建设市场或日照市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7.7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7.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9岚山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岚山区政府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7.10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预审方法

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2016年4月7日9时至2016年4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前,携带以下资料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照市威海路卫校沿街)进行报名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每套300元),逾期不再受理。

9.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9.3申请人至少1个投资或建设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近三年);

9.4申请人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9.5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报名时的资料审核不代表申请人资格预审审查通过。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6年4月29日9时00分-9时30分;开标时间:2016年4月29日9时30分。

10.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0.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12.联系方式

12.1采购人

单位名称:岚山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陈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

12.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威海路卫校沿街

联 系 人:于亮、柴宏超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rzluda@163.com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日照路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工程 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 在 20XX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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