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总工会关于“暖冬新业态·关爱在冬季”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总工会关于“暖冬新业态·关爱在冬季”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附件13:

新湖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公示(实施购买前)

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总工会关于“暖冬新业态·关爱在冬季”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总工会 填报日期:2024年 1月 17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新湖街道总工会“暖冬新业态·关爱在冬季”活动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关心关爱,增进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融入感和激发干事创业的活力与热情,新湖街道总工会组织开展“暖冬新业态·关爱在冬季”——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关心关爱活动。通过活动让辖区的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百忙之中凝聚在一起,用暖“新”的方式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幸福感、融入感。

二、 服务范围:新湖辖区

三、 服务要求:开展新就业群体关心暖新行动1场

四、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 服务标准: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六、 采购方式:直接确定

项目预算金额:*****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总工会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屈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月17日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会 暖冬 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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