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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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建昌县大青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葫芦岛市水利局以葫水利发[2015]2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昌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6年建昌县大青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16年建昌县大青山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建昌县巴什罕乡、药王庙镇、养马甸子乡、和尚房子乡
2.3 建设规模:坡改梯、水土保持林、经果林、封禁治理、保土耕作、谷坊、护岸工程、作业路、宣传碑、标志牌。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对以下四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建昌县巴什罕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第二标段:建昌县枣木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第三标段:建昌县水路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第四标段:建昌县兴隆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2.5工期要求:2016年5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内。(2)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到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合格后持证明及以上材料原件到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审查报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5万元,需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三天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到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昌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铁成
地址:建昌县府兴街馨苑家园47号
电话:****-*******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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