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峪村北至310国道排水渠工程招标公告
柏峪村北至310国道排水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北至310国道排水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上级追加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北至310国道排水渠工程
2、招标编号:巩财公开【2016】19号
3、建设地点:巩义市回郭镇境内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规模: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社保证明(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查询内容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留存原件)
2、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请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高铁站向南300米康宁街与和谐路交叉口威斯顿广场12楼招标代理部)报名。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300元/套,图纸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巩义市回郭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185*****626
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58*****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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