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级财政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市级财政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0008 建筑工程|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为本溪县2015年市级财政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本溪县2015年市级财政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工程

(2)招标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本溪县台山村、云盘村、草河口村、同江峪村。

(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

(5)工程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为2016年 5 月 15 日,竣工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30 日。

(6)招标内容:项目总投资143.87万元,碱厂镇台山村滕家沟农村饮水工程、草河口镇云盘村一组农村饮水工程、草河口镇草河口村一组农村饮水工程、小市镇同江峪村五、六组农村饮水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8000元。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BBB级及以上企业信誉等级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招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需携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保险证明、法人诚信证明(格式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通知公告中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三类人员(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资格证(水利)和注册证、BBB级及以上企业信誉等级报告等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审核,审核合格后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6年5月4日9:30

(2)开标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联系方式:

发 包 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恒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3*****399


联 系 人:王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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