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冬季清雪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年度冬季清雪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冬季清雪设备租赁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4年2月7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CYY-ZB-********
2.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冬季清雪设备租赁。
3.预算金额:518.6700万元。
4.最高限价:518.6700万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内容、服务期:为达到市局雪中清雪、边清边运的工作要求,提升我区清雪效率,我局拟租赁清雪设备89台用于提升我区清雪速度。
序号 | 设备名称 | 租赁数量(辆) | 年租金(万元) | 预计金额合计(万元) | 服务期 |
1 | 滚刷除雪车 | 50 | 413.77 | 518.67 | 1年 |
2 | 滑移清雪机 | 5 | 57.28 | 1年 | |
3 | 手扶清雪机 | 30 | 12.48 | 1年 | |
4 | 液体撒布机 | 4 | 35.14 | 1年 |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3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 2024年1月24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5.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7日9时30分。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2022]1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通达路2177号
联系人:齐工
电话:181*****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翊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
联系方式:180*****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晓雨
电话:180*****158
4. 监督部门: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电话:0431-********
5.技术服务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431-********
政采云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采购人名称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通达路2177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翊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2024年度冬季清雪设备租赁 | ||
预算金额(万元) | 518.6700 | 最高限价(万元) | 518.670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为达到市局雪中清雪、边清边运的工作要求,提升我区清雪效率,我局拟租赁清雪设备89台用于提升我区清雪速度。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3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4-01-18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获取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2-07 09:30 | 开标时间 | 2024-02-07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曾晓雨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标签: 冬季清雪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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