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巨灾保险承保机构的函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巨灾保险承保机构的函
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农业巨灾保险工作,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巨灾保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20 号)要求,现公开遴选我市2024年农业巨灾保险承保机构,请有意向的承保机构于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在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市火车站外广场A-33号、联系电话:0792-*******)购买遴选文件。
附件:九江市公开遴选农业巨灾保险承保机构实施方案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7日
附件
九江市公开遴选农业巨灾保险承保机构实施方案
一、项目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产业风险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和生产者抗风险能力,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建立应对洪涝灾害、低温冻害、干旱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健全农业风险灾害管理和救助体系,逐步形成政府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障农业农村经济稳定运行,在2021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农业巨灾保险工作。
二、项目预算
673万元
三、代理费用
由中标方支付代理费
四、遴选方式
1.遴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九江市农业农村局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的次日起算。公告内容应当以九江市农业农村局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2.意向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响应文件,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遴选文件发出前2个工作日报市财政局备案。 3.评审标准。评审按百分制计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5.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承保机构。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2个工作日。中标公告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 6.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遴选文件、中标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农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与中标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7.采购人与中标承保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8.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承保机构的履约管理,对于中标承保机构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五、监督检查
1.采购人应当在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开展公开遴选工作,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相关当事人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遴选人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评审活动的监管,发现未按规定评审、弄虚作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标签: 农业巨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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