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天镇壶天村十七组一宗机关团体用途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公告 招标公告
壶天镇壶天村十七组一宗机关团体用途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公告 招标公告
湘乡市壶天镇壶天村十七组一宗机关团体用途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乡市壶天镇人民政府委托,湖南睿阳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网络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湘乡市壶天镇壶天村十七组一宗机关团体用途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出让 | 否 | 否 | 187.5700 | ******.00 | 1.0000 | 2024-02-01 09:00:00 至 2024-02-01 09:30:00 | 5分 | 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00秒 | 查看 |
注意: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公告重要声明及评估报告(见本页附件)。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可登陆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xiangtan.gov.cn/)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01月1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程序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1月18日08时3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湘乡市壶天镇壶天村十七组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湘乡市壶天镇壶天村十七组一宗机关团体用途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出让竞买人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拍卖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湘乡市壶天镇壶天村十七组一宗机关团体用途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出让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个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湘乡市壶天镇人民政府(委托方)联系电话:159*****235
2.湘乡市财政局(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湖南睿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551 138*****881
4.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八、标的现状及瑕疵说明
1、湘乡市壶天镇壶天村十七组一宗机关团体用途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出让,标的土地面积:4611.05平方米。
2、依现状拍卖。
九、对竞得人成交后要求
1、委托方及买受人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及土地出让金由委托方承担,其他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自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湘乡市财政局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付清后与委托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由委托方依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并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物业、宽带等各项费用由委托方缴清。
4、拍卖成交后,竞得方如须对所购得房产进行重建或改造,则须按程序重新设定规划条件。
5、买受人自行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等过户手续。
6、房屋存在租赁合同的,成交后,由买受人继续履行其租赁合同约定事项。
十、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本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南睿阳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南睿阳拍卖有限公司、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如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湘乡市壶天镇人民政府
行政监管部门:湘乡市财政局
组织方:湖南睿阳拍卖有限公司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4年01月17日
相关附件:
444*****8047289c3f7c0.docx" target="_blank">土地转让协议模版.docx
6cfc938d3a4c493fa1d0a3b44db14a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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