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华龙村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恩施华龙村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

恩施华龙村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3年7月12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恩施州中院”)作出(2023)鄂28破申21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对恩施华龙村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恩施置业”)预重整及预重整托管人予以备案。为顺利推进恩施置业的预重整程序,实现资产价值和营运价值最大化,更好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预重整托管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恩施华龙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5月9日

注册地:恩施市东风大道55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98******L

注册资本:43,399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震熙

经营范围:旅游酒店管理;养老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院项目的筹建;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恩施置业名下主要资产为自持的不动产,主要包括坐落于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469号的华龙总医院外科大楼、内科大楼、医技大楼、门诊大楼、妇儿中心,以及华龙城大酒店客房A栋、B栋、贵宾楼等不动产,建筑面积合计170,136.42㎡。

以上资产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情况欢迎各意向投资人垂询、实地考察。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二、报名资格及要求

预重整托管人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对全体意向投资人进行公开招募。结合恩施置业的实际经营需要,拟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投资人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保证金、债权清偿资金,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形式报名本次招募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5.预重整托管人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有意向参与恩施置业预重整的投资人请按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向预重整托管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2月29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提交以下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以下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施州大道469号华龙城餐饮大楼

(2)电子邮箱:enshihualong@163.com

(3)联系人:王律师

(4)联系电话:159*****707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应附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资金实力及资金来源的计划等;联合体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联合体主要负责人及授权签署本次招募相关文件的人员;

(2)报名承诺函(见附件2);

(3)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4)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有相关项目经验也可以进行说明);

(5)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征信证明、资金实力证明以及其他资产证明;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叁份,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每份材料应由本人签字捺印;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每一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牵头投资人加盖骑缝章或签字捺印,并由牵头投资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附件2和附件3的承诺函模板不接受实质性内容修改。

(二)初步筛选

预重整托管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如报名材料需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预重整托管人要求的时限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否则视为意向投资人未完成报名。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初步审核通过的意向投资人,应在审核结果通过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预重整托管人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00元),账户信息将随审核结果通知一并告知。对同时报名参加恩施华龙村置业有限公司和恩施华龙总医院有限公司的同一意向投资人,通过预重整托管人初步审核的,可只缴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00元)。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

(三)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恩施置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自行承担。预重整托管人将配合意向投资人协调恩施置业积极配合尽职调查工作,同时预重整托管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核查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资格、条件。尽职调查具体要求和时间以预重整托管人后续通知为准。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按照预重整托管人要求的时间、条件提交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具体时间根据预重整各项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投资方案,均视为放弃遴选资格以及继续参与投资。

(五)遴选投资人

预重整托管人将在恩施州中院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资金实力、业绩规模、产业协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审查、评审。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预重整托管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要求和规则在预重整托管人报经恩施州中院同意后确定,预重整托管人将按要求和规则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以预重整托管人后续通知为准。重整投资方案提交后,若意向投资人放弃或退出本次招募,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重整投资方案未入选的,预重整托管人将于评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六)签署协议

经评选确定投资人后,恩施置业将在预重整托管人的指导下与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经最终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其履约保证金(不计息),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该履约保证金将作为投资人的投资价款(不计息)。
未按本公告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退出本次招募工作,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预重整托管人有权更换投资人或重新开展招募工作。

四、其他

本公告由预重整托管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预重整托管人。预重整托管人对本次招募工作相关事项具有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以及方案提交期限,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认可并接受本公告内容。

经过本次公开招募确定恩施置业投资人后,无特殊情况下,恩施置业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投资人。恩施置业重整计划被法院正式裁定批准后,投资人应当全面充分履行相关义务。

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托管人报名参与即视为同意本公告的内容和规则。但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

1.报名意向书

2.报名承诺函

3.保密承诺函

恩施华龙村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托管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恩施置业投资人招募公告附件.pdf 下载
恩施华龙村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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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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