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丰宁建设运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数字丰宁建设运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数字丰宁建设运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丰宁建设运营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备字【202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兴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兴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数字丰宁建设运营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县域。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内容涵盖新增智能大厅机器人、窗口多功能一体机、音视频采集、视频监控、边缘计算盒子等设施,并对以上资产进行运维管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完成相关审批及图纸审查工作,设计服务工作周期至工程验收合格。 (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或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8 09:00至2024-01-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f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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