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公布2023年第七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采购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4〕4号

上海市关于公布2023年第七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采购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4〕4号

  各有关单位、药品生产企业:

  为做好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相关工作,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分类挂网全面议价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药事药品〔2022〕18号)的要求,现就药品挂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信息公布

  2024年1月17日药品信息将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阳光平台)向医疗机构推送,2024年1月18日生效议价。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药品信息,如有疑义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二、药品议价采购

  药品挂网采购价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通过阳光平台议价产生,议价结果双方确认后方可采购。阳光平台提供该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信息,各医疗机构及同品种议价情况作为参考。议价价格应符合议价提示要求,阳光平台将对涨幅较大或价格较高的品种设置议价提醒。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第七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信息明细表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1月17日

普通附件:
附件:2023年第七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信息明细表(人工处理).xlsx
附件:2023年第七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挂网信息明细表.pdf
,上海市,上海

标签: 评价 药品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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