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子镇大近村西保鲜冷库设备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店子镇大近村西保鲜冷库设备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店子镇大近村西保鲜冷库设备提升项目
品目

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构筑物/其他构筑物,货物/房屋和构筑物/构筑物/库

采购单位 冠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冠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5: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冠县团结路30号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冠县团结路30号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工
项目联系电话 0635-*******
采购单位 冠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冠县店子镇人民政府驻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吕主任 155*****567
代理机构名称 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冠县团结路30号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段工 0635-*******

项目概况

店子镇大近村西保鲜冷库设备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冠县团结路30号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NY-2024-001

项目名称:店子镇大近村西保鲜冷库设备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店子镇大近村西保鲜冷库设备提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冠县团结路30号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冠县团结路30号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冠县团结路30号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冠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冠县店子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吕主任 155*****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冠县团结路30号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段工 0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 话:   0635-*******

 

标签: 西保鲜冷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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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诺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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