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S50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改迁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海原县S50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改迁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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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海原县 S50 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改迁工程(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WX【2024】005 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海原县 S50 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改迁工程(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8.98 万元,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
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S50 高速公路沿线改建供水管道 19.09 公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原县 S50 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改迁工程(二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原县 S50 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改迁工程(二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
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
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 1 年内的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
参与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0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01 月 24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
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信用中
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到
nxwxdl@126.com 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5202612925)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海原县 S50 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改迁工程(二期)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 S50 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改迁工程(二期)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
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 S50 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改迁工程(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
复》(海发改发〔2023〕38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主管单位为海原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宁
夏海平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海原县 S50 高速公路涉及人饮及灌溉管道迁改费用,项目出资
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原县 S50 高速公路沿线;
2.2 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工程规模:S50 高速公路沿线改建供水管道 19.09 公里。
(二)主要建设内容:管道恢复总长 19.09 公里。其中人饮管道恢复总长 7.68 公里,过路
套管总长 1.032 公里;灌溉管道恢复总长 11.40 公里,过路套管总长 1.755 公里;拆除原有
阀井 16 座(其中砖砌阀井 15 座,现浇砼阀井 1 座),恢复砖砌体阀井 23 座,过路建筑物 29
处,设镇墩 58 座,管线桩 220 个。
2.3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
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
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
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 1 年内的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
参与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0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01 月 24 日(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
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到 nxwxdl@126.com 邮
箱,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15202612925)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 号)等最新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351924551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金茂巷 15 号
联系人:王飞彪
电话:15202612925、182951908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135192455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金茂巷 15 号
联 系 人: 王飞彪
电 话: 15202612925
电子邮件: nxwxd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灌溉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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