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长春路凤山路一昆明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长春路凤山路一昆明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长春路(凤山路一昆明路)建设项目已由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文号:2306-******-04-01-******)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唐河县鑫鹏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唐河县唐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编号
(一)工程名称: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长春路(凤山路一昆明路)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thggzygcjy-2024-008
(三)建设地点:唐河县境内
(四)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清表、桥头路基处理、软基处理、车行道、非机动车行道、导流岛、人行道、公交站、附属工程、绿化带种植土、挡土墙、栏杆、花岗岩路障、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预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
(五)工期:365个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5)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查询结果,凡被列入重大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强制清算与破产)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应与上传南阳市诚信库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在南阳市交易平台诚信库进行登记注册,验证通过后可直接运用CA证书登录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hggzy.cn/)诚信库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系统互认共享、CA数字证书互认共享。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17时30分。
(三)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四)成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为合格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上午9:30整;
(二)开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三)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
(四)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
(五)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
(六)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6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七)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河县鑫鹏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0*****249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泗洲街道滨河路外滩57号
监督单位: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7-********
地址:唐河县新春路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唐河县唐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33*****222
地址:唐河县滨河街道凤山路财政局南院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377-********
地址: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三号楼
唐河县鑫鹏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唐河县唐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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