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报警器更新招标公告

燃气报警器更新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1. 采购内容
1.1 询价项目名称:
燃气报警器更新项目
1.2 采购范围与说明:
注意:供应商系统填报价格为此项目总价,切勿填写单套设备价格,负责视为无效报价!
1.3 参与资格要求:
须是燃气器具和泄露报警保护装置销售备案企业(提供备案截图),供应商须是上海市住建委发布的(具有监控平台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清单)备案单位(提供备案截图)。
1.4 公司业绩要求:
燃气报警器安装资质(提供业绩证明)
1.5 采购清单:
清单-2024-01-17 15:21:41-1 报名后查看
2. 报名方式
2.1 平台使用费:
本次询价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2.2 询价邀请回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
2024-01-24 13:00
3. 询价文件
3.1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下载
3.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标书
3.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1-24 13:00
4. 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4.2 联系人:
陈晓峰
4.3 联系方式:
181*****316
5. 其他说明
5.1 1.总价合同,报价需包含此项目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人工、调试、设计、系统改造、环境保护、垃圾清运费用,且报价不含税金额不得超过*****.4元,税率9%,含税金额不得超过*****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方应认真勘察现场,熟悉现场及周围环境、和所有系统的设计原理和设备安装状态,并提供现场实施方案,未勘查现场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9%税率,如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相关税率,本协议不含税价格不变,根据协议不含税价格和变更后税率进行结算 4.设备维修后质保以及免费维保不得小于1年,故障响应时间(到现场)不低超过30分钟, 5.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1、2),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维修清单明细,并标注不含税价、税率、含税总价等信息。 6.参与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燃气器具和泄露报警保护装置销售备案企业(提供备案截图),供应商须是上海市住建委发布的(具有监控平台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清单)备案单位(提供备案截图)。 7.设备安装完毕后,供应商需委托第三方出具专业检测报告。 8.供应商系统中应填写项目总价!切勿填写成单台设备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与报价单总价不符)
6. 附件
附件下载: 报价要求.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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