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海南-中海油海南马村码头后勤支持服务基地项目三期第二批采办计划公告

有限海南-中海油海南马村码头后勤支持服务基地项目三期第二批采办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海南马村码头后勤支持服务基地项目(三期)第二批采办计划相关内容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要求

备注

1

水土保持方案及施工监测和验收报告编制服务

1、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水土保持管理等相关内容的编制;

2、负责提供合格的项目建设报建报批相关技术资料;

3、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水土保持相关图纸设计及备案等相关工作;

4、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5、协助办理项目相关验收等工作。

2024年2月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水土保持评价服务验收业绩(至少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监测和验收报告编制各1项)。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合同金额、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合同金额、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2

造价咨询服务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约1.2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为约2.6亿元

负责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EPC)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配合招标方完成招标期间的相关临时工作。

2.完成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的审核,参加招标方组织的项目相关工作会议,参加招标单位组织的现场相关工作会议,并提供设计方案的经济对比分析优选等服务。

3.提供施工图设计、项目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单位上报的合同变更及索赔价款的审核,设计变更实施前的方案经济对比分析并提供合理建议,工程造价资料整理归档,参加招标单位组织的现场相关工作会议等服务。

4.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设备采购、监理及服务合同的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编制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5.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编制项目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咨询报告,配合做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2024年2月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项目投资总金额在2.6亿元及以上的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自可研阶段或初步设计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合同金额、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合同金额、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

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

1. 对中海油海南马村码头后勤支持服务基地项目(三期)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2. 负责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的现场调查、踏勘,收集、整理、分析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址和场址周围的地震与地震地质环境的调查,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通过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工程等多学科资料的综合评价和分析计算,按照工程类型、性质、重要性,科学合理地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址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场地和 场地周围区域的 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环境评价、断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等;

3.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编制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落实完成相关的评审工作;

4. 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交由第三方技术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

2024年2月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供应商资格通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3.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供应商不在受控供应商及人员名单范围内。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应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资料。反馈材料须以采办包为单位,须列明拟参与的采办包序号和采办包名称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资质和业绩等,不要提供无关业绩资料)。如我方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澄清和补充,意向供应商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回复,过期无回复视为维持原材料不变。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2024年1月17日

,海南

标签: 码头后勤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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