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销售公司三河气站液化石油气运输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销售公司三河气站液化石油气运输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销售公司三河气站液化石油气运输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销售公司三河气站液化石油气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 主要服务内容:具有资质的运输商对海油燃气(廊坊)有限公司提供液化石油气运输服务,液化石油气槽车运输,运输货物为液化石油气,运输规格是液体罐装 服务期:2024年5月11日至2027年5月10日 服务地点:1)天津渤西油气处理厂——河北省三河市科技路二百户街91号海油燃气(廊坊)有限公司。 2)葫芦岛20-2处理厂——河北省三河市科技路二百户街91号海油燃气(廊坊)有限公司。 3)营口天然气处理厂——河北省三河市科技路二百户街91号海油燃气(廊坊)有限公司。 4)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河北省三河市科技路二百户街91号海油燃气(廊坊)有限公司。 | 2024年2月 |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满足液化石油气运输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服务的危险货物运输服务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及所对应完工文件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采购名称等内容。) (4)其他要求:1、一拖一挂为一辆车,自有罐车不少于3辆。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审核或满足如下要求:1、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与运输需求一致;2、 应自有停车场地或租借期限为三年及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 3、 近两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级别且承担主要责任的事故; 4、 自有危化品运输车辆总数不少于 10 辆,车辆技术等级应为一级;5、) 自有驾驶员及押运员分别不应少于 10 人; 6、 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应配备车载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监 控设备。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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