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诉讼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的需求公告

临高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取诉讼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的需求公告

临高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取诉讼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的需求公告


根据实际需求及工程预算编制方案,临高县人民法院需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推动办公综合楼诉讼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作,现发布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诉讼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二、代理任务

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选定装修改造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方单位。

三、需求单位

临高县人民法院

四、项目概况

临高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为地上五层建筑,项目建设总投资*******.95元。本次改造仅对办公综合楼一层室内全部重新改造(除楼梯间外),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天棚、电气、给排水及拆除原有内墙后重新布局,二层玻璃幕墙改造,二层屋面(信访大厅上空、当事人休息厅上空)加建2个钢结构坡屋顶。一层改造前建筑面积1400㎡,改造后建筑面积1611.88㎡。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办公综合楼装修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

五、报名条件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和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代理机构备案表网页截图);

(三)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六、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密封报价函、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代理机构备案表网页截图、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表网页截图和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等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归还,谢绝联合报名。

七、报名截止时间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

地址:临高县临城镇新桥南路34号

(二)提交方式

请有意向合作的服务商于报名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将相关资质材料等纸质版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达。

八、评审方式

综合评审

九、咨询方式

临高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地址:临高县临城镇新桥南路34号

联系电话:0898-********

联系人:徐先生

如对此公告有咨询、异议需求,请以此联系方式咨询。



临高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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