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梓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柏梓镇农村柠檬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柏梓镇柠檬产区灌溉防涝整治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柏梓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柏梓镇农村柠檬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柏梓镇柠檬产区灌溉防涝整治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柏梓镇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柏梓镇农村柠檬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柏梓镇柠檬产区灌溉防涝整治项目)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潼发改审(2022)58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潼南区柏梓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柏梓镇农村柠檬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修建龙口村产业道路3km、金盆社区产业道路1km,浩洋村产业道路1.5km,路幅宽4m;羊堡村道路扩宽3.5km。(二)柏梓镇柠檬产区灌溉防涝整治项目维修提灌站7处,改造清淤排洪渠灌溉渠3000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657.5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55.33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R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
联系人: | 赵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3*****357 | 联系电话: | 177*****09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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