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清扫队作业车辆维修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清扫队作业车辆维修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清扫队作业车辆维修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珠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16: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17日至2024年01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黎凌怡
项目联系电话 0756-*******
采购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6-*******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黎凌怡0756-*******
附件:
附件1 通用版购买标书登记表.doc
附件2 GDCR-24-001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清扫队作业车辆维修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发售稿.pdf

项目概况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清扫队作业车辆维修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R-24-001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清扫队作业车辆维修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组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包组1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清扫队作业车辆维修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1)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合同履行期以先满足条件的为准)

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及费率报价方式,供应商的工时单价报价及相关费率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对应单价上限及费率上限:一类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报价上限为120元/小时;二类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报价上限为90元/小时。材料管理费率报价上限为25%;外加工管理费率报价上限为20%.如有任意一项报价超过上述对应上限的,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包组2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2023年至2024年清扫队作业车辆维修和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采购预算金额使用完毕。(合同履行期以先满足条件的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已在交通主管部门完成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资格备案且备案经营范围包含中型以上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须提供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盖公章)。4.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至 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每个包组收取500元)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2.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2.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2.1.1现场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磋商文件获取地点递交《购买标书登记表》并缴纳标书款(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并获取磋商文件。

2.1.2网上报名: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与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uangdongcr@qq.com)。《购买标书登记表》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公对公转账):

户 名: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银桦支行

银行账号:955*****151********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13号        

联系方式:0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二            

联系方式:黎凌怡07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凌怡

电 话:  07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作业车辆 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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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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