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废机油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废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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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废机油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3-05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废机油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
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地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地铁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处置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前往乌鲁木齐市百园路车辆段、燕儿窝停车
场等处置地点,收集并处置的废机油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柴油机机油、6 号液力传动油、风
扇齿轮箱油、车轴齿轮箱油、空压机油、齿轮箱油、空压机油、空压机冷却液、液压油、齿
轮油、液压油。完成固体废物电子平台辅助申报及其他相关申报工作,处置单位处置完成后
需向采购人提供电子联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废机油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废机油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企业法人
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
且证书合格、有效。
3.2 资质要求: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
平台中公示的单位。
3.3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
3.6.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谈判。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3.7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3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
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
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领取或联系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人:李洁、徐万,电话:
1369938869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1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
七、其他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废机油
处置项目询价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处置地点:乌鲁木齐市百园路车辆段、燕儿窝停车场等,具体处置地点以采购人员通知
为准。
1.2 处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 1 号线废机油的处置及相关售后服务。
1.3 处置量:本年度预计处置量约为 4 吨,每年预计产生量约为 3.6 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计
量为准。
1.4 处置内容: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前往乌鲁木齐市百园路车辆段、燕儿窝停车场等处
置地点,收集并处置的废机油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柴油机机油、6 号液力传动油、风扇齿轮
箱油、车轴齿轮箱油、空压机油、齿轮箱油、空压机油、空压机冷却液、液压油、齿轮油、
液压油。完成固体废物电子平台辅助申报及其他相关申报工作,处置单位处置完成后需向采
购人提供电子联单。
1.5 服务周期: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长期有效,每三年续签 1 次合同,每次续签需开
展合同谈判,双方协商一致;每批次服务期限为:处置单位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后 5 日内
完成处置回收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询价文件要求和本项目
实际需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
织登记证书,且证书合格、有效。
2.2 资质要求: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
平台中公示的单位。
2.3 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 其他要求:
2.5.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询价。
2.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2.6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3.报价文件及要求
3.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项目要
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
3.2 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格式详见询价文件。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
3.3 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与副本一同密封。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
4.报价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
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
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领取或联系
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人:李洁、徐万,电话:13699388698)。
5.报价响应及报价文件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 日 11 时 00 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询价文
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递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
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唱价时间及地点
唱价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 11 时 00 分
唱价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
7.最低限价及评审办法
7.1 本项目最低限价为:7800 元/年(3.6 吨);询价响应报价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限价,否
则其询价响应将被否决。
7.2 定选原则:本项目将选取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文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综合报价最高的供
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价格相同,则价格相同的单位再次进行报价,价格最高的单位为本
项目的成交人。
7.3 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 2。
7.4 合同条款见附件 3。
8.采购需求
7.1 项目每年处置量
废机油处置量统计表 (每年)
序号 废物名称 每年数量 单位 是否为首次
更换
1 柴油机机油 0.152 吨 是
2 6 号液力传动油 0.68 吨 是
3 风扇齿轮箱油 0.24 吨 是
4 车轴齿轮箱油 0.2 吨 是
5 空压机油 0.028 吨 是
6 齿轮箱油 1.548 吨 是
7 空压机油 0.25 吨 是
8 空压机冷却液 0.07 吨 是
9 液压油 0.333 吨 是
10 齿轮油 0.023 吨 是
11 液压油 0.066 吨 是
合计 3.59
(本年度预计处置量约为 4 吨,每年预计产生量约为 3.6 吨,具体数量以实际计量为准。)
8.2 项目实施要求
8.2.1 相关处置单位回收处置时,需配合处置地点相关管理要求。需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处置过程中造成油桶破损或泄露后的环境污染由处置单位负责清理及整治。若回收处置过
程中造成损耗由处置单位负责。
8.2.2 处置完毕后,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五联单纸质版盖章及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
票等内容。
8.2.3 供应商提供处置办理手续时专业的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约束。
8.2.4 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在平台申报的辅助服务,辅助包含:注册企业门户信息、企业基本
信息填写、企业产废和贮存点信息填写、企业的贮存措施、年度计划预计量提报、五联单创
建。
8.2.5 供应商应提供废机油相关存储、回收处置等方面技术咨询及提供联系方式(地址、电
话、传真),如有变化必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地铁官
网(http://www.urumqimtr.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询价公告,如果致使供应商报名无效,采购人
不予承担责任。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盖章):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话:0991-7650077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A 栋
代理机构(盖章):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李洁、徐万
电话:0991-7650783 13699388698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
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
地铁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
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联 系 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7650077
电子邮件:28569955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 336 号乌鲁木齐轨道交
通产业总部基地 A 栋 27 楼 2701 室
联 系 人: 李洁、徐万
电 话: 13699388698
电子邮件: 6358464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废机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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