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毛姐山智慧金制品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毛姐山智慧金制品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云南毛姐山智慧金制品产业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云御招字 2024-1-3)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本云南毛姐山智慧金制品产业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 900000.00 万元, 招标人为中能国和(山东) 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项目总占地 1000 亩,建设金制品精加工流水线,新建厂房 113500 平方米,配套
建设:污水处理站、浴室、食堂、办公楼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及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毛姐山智慧金制品产业园项目;
(001 云南毛姐山智慧金制品产业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3.1.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
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
(年份要求) 至今任意一年有效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指的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2021 年后新成立的企业或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 则提供成立至今
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为联合体形式
投标,由牵头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1.3、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
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可由勘察负
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1.4、勘察负责人要求: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勘
察方提供证明材料)
3.1.5、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
结构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证明材料)
3.1.6、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册在投标人企业,并且不能有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如
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3.1.7、信誉要求:
3.1.7.1、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 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
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
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
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如
中标后, 由招标单位(公司) 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 查询结果中有拖欠
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3.1.7 其他要求:
3.1.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
或者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
效(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1.7.4、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中标后未经
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如为联合
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各方均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
3.1.7.5、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
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 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
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3 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
为 3 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
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具备与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并将联合
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
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
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多个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6)联合体各方签
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0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单位介绍信及联合体协议书到云南御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文山市卧龙街道普阳路延长线盘龙河畔小区 52 栋 B 座)获取招标文件或将单位介绍信及联
合体协议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188797221@qq.com 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文新交易中心开标室 2(文山市开化镇文新街阳光文新大道 4 幢 2-201)纸
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文新交易中心开标室 2(文山市开化镇文新街阳光文新大道 4 幢 2-201)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招标项目云南毛姐山智慧金制品产业园项目已由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立项批准建设, 项
目业主为中能国和(山东)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自筹,现由中能国
和(山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委托云南御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
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毛姐山智慧金制品产业园项目。
2.2、项目编号:云御招字 2024-1-3
2.3、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 1000 亩,建设金制品精加工流水线,新建厂房 113500 平方米,
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浴室、食堂、办公楼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具体工作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要求及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
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整体规划区域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 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
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注:①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招标人在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有权根据项目需求和条件变化, 无条件对以上招标范围及服务
内容等作出调整、修改或取消。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 且不得以此作
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总投资: 900000.00 万元。
2.7、建设工期:建设工期为 2 年,包含勘察设计及施工的期限,勘察设计阶段工期为 3 个
月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内容并提供完整的勘察设计成果资料,本项目施工分批分模块实施,
各批次模块施工内容须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之日起 21 个月内完成(含勘察设计阶段工
期)。
2.8、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
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设计图纸满足施工需要。②采购材料(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
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③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
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 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招标人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3.1.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
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
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 2021 年
(年份要求) 至今任意一年有效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指的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2021 年后新成立的企业或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 则提供成立至今
本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为联合体形式
投标,由牵头方提供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1.3、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
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可由勘察负
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1.4、勘察负责人要求: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注册证书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勘
察方提供证明材料)
3.1.5、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
结构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设计方提供证明材料)
3.1.6、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册在投标人企业,并且不能有在建(待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如
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3.1.7、信誉要求:
3.1.7.1、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 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
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
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
为,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如中
标后, 由招标单位(公司) 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查询, 查询结果中有拖欠农
民工工资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3.1.7 其他要求:
3.1.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
或者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
效(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由施工方提供)。
3.1.7.4、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资格(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中标后未经
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如为联合
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各方均提供承诺书或者声明函)。
3.1.7.5、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
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 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
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提供)
3.1.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3 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
为 3 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
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书,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具备与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并将联合
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
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
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多个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6)联合体各方签
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人, 请于 2024 年 0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1 月 24 日(北
京时间),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及联合体协议书到云南御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卧龙街
道普阳路延长线盘龙河畔小区 52 栋 B 座)获取招标文件或将单位介绍信及联合体协议书电
子版发送至邮箱 3188797221@qq.com 获取。
5.2 招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现场等方式获取,邮费自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 15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文新交易中心开标室 2(文山市开化镇文新
街阳光文新大道 4 幢 2-201)。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26 条规定执行, 按招标项目估算价 2%进行
计取,最高不得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 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
标投标活动时, 减免投标保证金, 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 50%。本次缴纳保证金确定为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降幅为: 87.5%。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递交至云南御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室(地址:文山市卧龙
街道普阳路延长线盘龙河畔小区 52 栋 B 座)并进行相关登记,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
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0876-2662535。
缴纳账号:
户 名:云南御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东风支行

号: 250606060920005044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
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能国和(山东)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汉峪金谷商务中心 A7-2 晨鸣大厦 18 层 1816
联系人:由老师
电 话: 1300753888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御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阳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 761 号都市名典 B 幢 1 单元 14 层 1504 室
分公司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普阳路延长线盘龙河畔小区 52 栋 B 座
电 话: 0876-2662535、152886287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能国和(山东)实业有限公司。
招 标 人: 中能国和(山东)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汉峪金谷商务中心 A7-2 晨鸣大厦 18 层 1816
联 系 人: 由老师

话: 13007538880
电子邮件: 91708494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御赛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 761 号都市名典 B 幢 1 单元 14 层 1504 室
联 系 人: 杨阳

话: 15288628710
电子邮件: 31887972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 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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