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地面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小型地面工程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华北油气分公司小型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北油气分公司小型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投资,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华北油气分公司小型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框架协议
2.2建设地点:大牛地气田、东胜气田、柳杨堡气田、红河油田、泾河油田、渭北油田、宁东油田等几个区块。
2.3招标编号:HBYQT/2016-05
2.4项目概况:华北油气分公司共有大牛地气田、东胜气田、柳杨堡气田、红河油田、泾河油田、渭北油田、宁东油田等几个区块,每年这些油气田都有部分分公司立项的限下项目,包括生产应急、油田小集输、气田污水管输、工艺流程改造、小型土建项目、道路维修、隐患治理等。
另外,《2016年大牛地气田大80井区奥陶系风化壳气藏开发项目》地面工程,新增水平井5口,新开发井接入附近已建站场、不扩建。同时,配套完成单井采气管线、注醇管线各约20千米,路网改造16.5千米,投资约1892万。《2016年大牛地气田大98井区奥陶系风化壳气藏开发项目》地面工程,新增水平井8口,新开发井接入附近已建站场、不扩建。同时,配套完成单井采气管线、注醇管线各约32千米,路网改造16.5千米,投资约3844万元。
2.5资金来源:项目投资;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完成本工程内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对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试运投产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协助征地及地方关系处理,进行HSE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设计管理,协调本工程内各方关系,并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各承包商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协助业主编制本工程的技术或管理文件,向业主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2.7监理周期: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三个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份额不低于整个标的的50%,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在整个标的50%份额内分配,排名靠前的中标人份额比例越大,各中标人之间的中标份额差大于5%。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单位的对项目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等表现在份额比例内以任务书的形式确定工作项目及内容。
依照法律规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满足条件后,需要签订框架协议项下合同。
2.9框架合同有效期:12个月(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算起)。
3.0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 资质要求:
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体系认证证书: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业绩要求:2013年1月以来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
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6项目总监及人员设备配置:(1)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得超过55岁,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内,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从事监理、项目管理或者技术咨询服务。
(2)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
(3)主要管理岗位及技术人员具有HSE合格证或者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4)设备及仪器配套齐全、完好,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使用时间不超过规定年限、并按规定校验合格,且满足现场需求。
3.7在正式投标截止日前,未加入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人库成员(详见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sinopec.com首页之投标人库公告:投标人库提交和完善企业资质资信材料,并获得审批通过),招标人将不接受递交的投标文件(直接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报名时间: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需提供单位增值税开票信息。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8日—4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陇海西路199号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科研办公楼817房间
4.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原件无误后原件退还,并提供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的复印件1套(所有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完整并加盖企业公章):
(1)领取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2013年1月以来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3请领取人携带外接存储产品,以拷贝有关文件电子版。
5.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求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时
6.2递交地点:郑州市陇海西路199号中石化华北分公司科研办公楼817房间。
8. 开标
8.1 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
9.2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陇海西路199号中石化华北油气分公司三楼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199号 ;
邮编:450006;
联系人:张耀、毕春玉;
传真:****-********;
电子邮箱:hbfgsqgc@126.com;hbyqztb@163.co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2016年4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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