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部京港澳高速驻信段微表处玄武岩碎石直接项目直采招标公告

绍兴部京港澳高速驻信段微表处玄武岩碎石直接项目直采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上虞综合项目部

二、项目情况:

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上虞综合项目部因承接的京港澳高速驻信段项目生产需要,拟采购0~12微表处玄武岩碎石材料一批,材料预估采购数量约1.35万吨。送货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时间:根据采购人书面通知分批到货。采购资金:已落实。

1.项目名称

沪杭甬养护上虞综合项目部(京港澳驻信段)微表处玄武岩碎石材料采购项目

2.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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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元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0-12微表处玄武岩碎石预估采购数量约*****吨: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

窗体顶端

绍兴市越畅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是绍兴市越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与绍兴市城市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可生产各规格的碎石,年产能在60万吨以上。经检测,该公司生产的0-12玄武岩碎石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总经理楼建栋由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委派(楼建栋同志现兼任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总经理),根据《绍兴市越畅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目前绍兴市越畅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由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全面负责。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九点规定:集团.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分)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 (股东全部为国有)之间能提供服务的,或者集团、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分)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之间能提供货物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在价格公允情况下允许直接采购;集团控股混合所有制子公司、其下属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也可以参照本条款精神采用非招标方式开展相关采购活动。以及根据《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十四点规定:集团公司下属各全资子分公司(事业部) 与其下属控股公司之间能提供服务的,或者集团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之间能提供货物的,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在价格公允情况下允许直接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名称:绍兴市越畅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谢墅村工业园区4幢105室

五、公示期限: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19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1: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598号6号楼9层

电 话:0571-********

监督部门2: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纪检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7楼

电 话:0571-********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沪杭甬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上虞综合项目部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沪杭甬养护基地

电话:136*****8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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