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部分灯箱媒体光源改造比选公告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部分灯箱媒体光源改造比选公告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部分灯箱媒体光源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部分灯箱媒体光源改造项目。项目采购人为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以下简称“比选”)。

2.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2.1项目概述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有6块灯箱媒体的光源部分需进行升级改造。

2.2项目范围

本项目地点范围位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二楼出发大厅值机岛及户外停车场区域。

2.3服务期限

预计本项目总体施工工期30天。(按合同实际签订日期起算)

2.4项目需求

此次改造的媒体总面积为 272平方米。媒体分别位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二楼出发大厅值机岛上方4块及户外停车场2块,媒体形式均为:LED光源灯箱媒体。(详见改造媒体信息表)

光源改造媒体信息表

媒体区域

媒体编号

媒体形式

媒体数量 (单位:个)

媒体规格(长*宽)

(单位:米)

媒体面积

(单位:平方米)


出发层


JXKHN-23N-D006、007、008、009

灯箱

4

14*4

224

停车场

JXKHN-CW-D012、013

灯箱

2

8*3

48

合计

6

-----

272










2.5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总价为人民币肆拾肆万贰仟柒佰元整(总价44.27万元),(包括光源、安装、拆卸、运输、调试、人工、搬运等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项目

光源品牌

电源适配器

建设总面积

(单位:平方米)

总报价 (单位:元)

备注

灯箱光源改造



272


以最终媒体光源改造面积为准







2.6报价格式


报价说明:

1.该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报价的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搬运,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拆卸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3.机场特殊环境、施工时间及现场条件统一考虑到综合单价中,不在清单或措施费用中单独报价。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年限在2年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实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

3.2参选人须满足的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或者其他工程类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

3.3参选人须满足的安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须三年内未出现任何安全事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3.4参选人须满足的财务要求: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需提供2021、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和附注三部分的完整报告)。

3.5参选人须满足的经验要求:参选人须具有制作广告灯箱的经验,需提供1份2019年1月至2023年9月间独立承担过中标金额 50 万及以上公共场所(基础设施)灯箱媒体建设项目的证明文件,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合同协议书有关键页:首页、签字页、明确时间页及金额页即可)。参选人须提供由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提供相关关联公司的合同证明采购方不予认可。参选人须提供施工项目合格验收证明资料。

3.6参选人须满足的人员要求:参选公司拟派人员数量为2人(含2人)以上,且无犯罪记录。拟派人员须具备电工、高空作业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参选公司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与特种作业证件相符,否则一经发现停止施工,情节严重者扣除合同款。(提供拟派人员电工证、高空作业证、无犯罪证明复印件)

3.7参选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方需提供质保方案,要求光源部分最低质保期为三年(质保部分缺失将无资格进行参选)。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显示无违规违法行为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且正常运营。(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

3.9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比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10 参选人与比选方案领取人需为同一人,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参选人需提供《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3.12能响应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

4.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 10 日9:00至2023年11月14日17:00。

发布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5.资格审核

5.1参选意向方需依照“3.参选人资格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审核资料需提交纸质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并提交以上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5.2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

递交地点:南昌市解放西路49号明珠广场H座11楼1111室。

5.3比选公告发出后,采购人对参选意向方所提交的参选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2023年11月16日上午10时前通知参选意向方(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顺延)。

6.比选方案的发放

采购人将盖有公章(含骑缝章)的比选方案电子版发放给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意向方,要求参选意向方填写“比选方案发放记录表”并盖公章。

7.现场踏勘

7.1集合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时

7.2集合地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2航站楼。

7.3现场踏勘要求:自动放弃踏勘的参选人将视为对项目情况已经了解,任何由于未踏勘造成的项目延误及其他问题,责任将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7.4样品递交

参选方参加比选会须提供灯箱样品(具体要求见附件:3投标样品及数据测量方法要求,样品请于2023年11月 22日10时送至南昌市解放西路49号明珠广场H座11楼1111室。 )

8.参选文件的递交

8.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2日10时,地点:南昌市解放西路49号明珠广场H座11楼1111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3参选文件均需密封完好,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以下资料需在密封文件外单独提供:

(1)参选方的法定代表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非法人前来参选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8.4 采购方式:召开比选评审会进行现场评审。

8.5 此次将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9.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晓宁

联系电话:0791-********

地址:南昌市解放西路49号明珠广场H座11楼1111室



附: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非联合体形式参选承诺书


致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我公司 参加本次首都机场集团传媒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采购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部分灯箱媒体光源改造项目比选,非联合体参选。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标签: 分灯箱媒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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