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3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政务公开办:
我处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反馈2023 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清单的通知》要求,对照第四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测评问题清单,迅速抓好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政策法规
1. 部门文件
存在问题:(1)部分文件的元数据板块成文日期与文件落款日期不一致,如:《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度工程建设项目争先创优目标任务的通知》、《关于分解落实我处2023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县重点工程处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2)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缺少第四季度信息。
整改结果:(1)对以上三个文件成文日期与落款日期进行整改,保证成文日期与文件落款日期一致。(2)已发布2023年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1)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信息公开不规范,缺少监督方式;(2)建议及时公开2023年12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整改结果:(1)对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相关信息进行整改,增加监督方式;(2)目前已公开重点处2023年12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2024年1月份重点工作清单。
(三)政策解读
存在问题:【文字解读】《关于分解落实我处2023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政策解读”解读质量不高,存在简单摘抄原文情况。
整改结果:对已发布的《关于分解落实我处2023年度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政策解读进行修改,删除与原文重复的内容,对政策解读进一步精炼,提高解读质量。
(四)监督保障
存在问题: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中主动公开时限未调整为“20个工作日”
整改结果:对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进行修改,公开时限调整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下一步计划
我处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中不规范、不全面、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多样性。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改促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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