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医院三院区未污染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比选公告

浙江省中医院三院区未污染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比选公告

浙江省中医院为保障我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得到合理处置,就未污染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概况

根据相关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未污染输液瓶(袋)须委托有资质的企业有偿回收、处置,为保障我院未污染输液瓶(袋)得到妥善处置,现需比选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完成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

二、 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金额:3.80万元;服务期:两年。

单价采购,按实结算,服务期内每半年结算一次。

三、 项目内容

1、 本项目的输液瓶(袋)包括塑料输液瓶(袋)和玻璃输液瓶。具体回收、处置量如下:

(1) 塑料输液瓶(袋)约40吨;

(2) 玻璃输液瓶约130吨。

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

2、 此次开展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共涉及湖滨、钱塘、西溪三院区,具体地址如下:

(1) 湖滨院区,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54号;

(2) 钱塘院区,杭州市钱塘区9号大街9号;

(3) 西溪院区,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教路1号。

四、 供应商要求

1、 ▲资质要求:处置单位具有不属于医疗废物的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统一回收利用资质,入围浙经信绿色〔2020〕197 号、浙商务发[2020]44号文件可回收物企业名单并提供相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处置要求:

(1) 在接到服务需求后48小时内上门清点、称重和回收,在院工作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的经营活动,遵守医院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2) 处置单位免费提供回收打包专用编织袋、回收记录册等。

(3) 处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规定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工作,保证回收利用合法依规。

(4) 处置单位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法规、程序、标准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违法转卖等。

五、 比选所需材料

1、 单位简介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入围浙江省有能力利用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相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同类业绩证明(若有)

6、 报价表(见附件)

7、 处置方案

8、 其他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上述1-8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本,2副本),密封装订,装订处盖公司鲜章。

六、 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供应商请发送报名邮件至szyycgb509@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未污染输液瓶(袋)处置回收服务报名+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需包含“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请于比选时递交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比选时间:2024年1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比选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54号门诊六楼会议室

5、联系人:寿老师(报名及接收响应文件),联系电话:0571-********

注:每个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请在确认自身健康的情况下参与比选。


附件: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报价表

浙江省中医院

2024年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污染 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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