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速肌力测试系统意向公开第5包

等速肌力测试系统意向公开第5包

某医院等速肌力测试系统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等速肌力测试系统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等速肌力测试系统一台。

预算金额:120万元

序号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备注

★1

基本要求

系统通过等速测试,有效对髋、膝、踝、肩、肘、腕全身六大关节及前臂的肌肉或肌群力量进行运动肌力评价,并通过等速或结合系统具备的其他多种形式,对伤病进行防治和康复。

★2

资质条件

3

技术和性能参数

3.1

等速模式

向心/向心,向心/离心,离心/离心,离心/向心

3.2

等长模式

实现微动等长和连续等长测试

3.3

模式

前设定关节活动范围和最大力矩,等速运动过程中,当损伤关节疼痛发生牵张反射时,适配器自动改变运动方向,适用于康复早期。

*3.4

神经肌肉控制模式

在设定关节活动范围内,适配器运动方向随机改变,动员人体两组肌群协调发力对抗适配器的运动。

·3.5

测力计调节

支持高度、旋转角度电动调节,可调节升降高度:0-600mm,每5mm可调;自身旋转角度≥270°,围绕座椅旋转角度≥160°;倾斜角度:0-90°

·3.6

测力计数据显示窗

显示测功计相关信息,包括高度、旋转臂旋转、测力计仰角、座椅位置

·3.7

测试定位自动记忆功能

采用自动化控制将设定的座椅和测力计的所有数据参数进行记忆存储,一键调用

3.8

激光定位器

辅助定位关节运动轴心,内置电池供电,带有激光安全开关

*3.9

最大工作力矩(向心/离心)

≥500Nm

·3.10

最大制动力矩

≥1650Nm

3.11

最大运动角速度

≥450°/s

3.12

实时重力补偿

去除肢体和适配器重力及惯性影响

3.13

动态等速控制

设置达到预设速度的快慢,改变等速区间

3.14

座椅靠背角度

≥85°,每1°可调

3.15

座椅靠背距离

0-250mm,每5mm可调

3.16

座椅设计

座椅两侧有椅背调节角度尺标,椅背两侧有肩部固定适配器调节插孔≥50个,座椅两侧测试把手前后可移动距离≥65cm,座椅背后有钢质支撑杆

3.17

测试数据管理

具有测试数据管理功能,可根据受试者信息进行数据分类、搜索、编辑和删除,以及受试者信息打印

*3.18

测试程序编辑

具有测试程序编辑功能,一组测试程序可由多个阶段组成,可设定组间间隔时间、测试持续时间、重复次数、重力补偿、关节名称、运动形式、运动速度、加速度和减速度等参数

3.19

曲线及指标

实时反馈

3.20

数据库备份和数据对比

不同时间相同测试内容的数据比较、双侧关节数据比较、主动肌/拮抗肌数据比较

3.21

数据报告

提供文本格式、Excel格式、图形格式、曲线形式、色谱形式等多种形式

*3.22

同步采集和输出接口

需具备,支持与表面肌电测试同步

·3.23

显示反馈

360°旋转支臂,可简单快速变换测试及时观测位置,满足测试时任意角度视觉反馈需要的监控。
显示器与键盘集于一体,按键处无任何线缆,可避免因线缆引起的操作故障。

*3.24

中文软件

支持导入导出数据

3.25

原始数据处理

软件支持对原始数据进行平滑、筛选、校正,对同一组数据进行平均,绘制平均曲线并比较

3.26

评价标准

根据用户需要通过软件能够创建不同人群、不同测试关节、不同测试速度的测试参考值作为评价标准

3.27

软件证书

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

3.28

急停按键

位于测力计顶端,便于操控

3.29

患者手持急停开关

具备

3.3O

机械限位器

具备,角度限位器插孔≥29个

备注:1.加注“★”号的技术指标为关键指标,≥1项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即做废标处理。
2.加注“·”号的技术指标为重要指标。
3.加注“★”、“·”号的技术指标均需投标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天津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

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并征求供应商关于设备参数信息等意见建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授权书,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纸质反馈资料请邮寄至我单位,具体邮寄信息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质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与设备参数相关意见建议,应在公告发布5日内,将电子版(盖章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寄送至公示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并邮寄,材料有效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宋助理 135*****396

,天津

标签: 测试系统 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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