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0304破1号中铝遵义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黔0304破1号中铝遵义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中铝遵义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中铝遵义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债务人”)的申请,于2024年1月9日依法裁定受理中铝遵义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9日作出(2024)黔0304破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6条之规定,“破产程序中确实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审计、评估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28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后,管理人可以自行公开聘请,但是应当对其聘请的中介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据此,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经请示人民法院后,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于2011年8月2日由中国铝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火车站社区龙寨组,法定代表人田明生。注册资本*****万元,公司股东为中铝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经营期限为自2011年8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批发经营;铝土矿、铁矿、石灰、石灰石及磷矿购销;投资与资产管理;建筑材料产品的开发、研究、销售;有色金属产品开发及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二、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一)对破产受理日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31条-33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行为,是否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存在关联破产情形、大额应收应付情况、是否存在无偿、低价转移资产行为等),明确债务人的财务状况;
(二)协助管理人审查债务人债权;
(三)其他管理人要求的工作事务。
三、报名时间
参选机构应于2024年1月28日18:00前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若届时未招募到,本公告继续有效,具体截止时间以管理人答复为准)。
四、参选条件
1.参选机构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选机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开展本项目审计工作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审计工作,配合管理人进行财产调查和债权审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有破产案件审计、资产评估经验的中介结构优先考虑;
6.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7.联合体各方共同参与遴选的协议。
五、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机构,申报材料一式贰份,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项目审计的工作意向书;
2.机构简介及工作业绩;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审计/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参与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工作进度安排、预计审计期限等);
5.报价方案(包括费用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6.承诺书(包括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等要求);
前述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装订后密封,一式贰份,在报名截止期前递交管理人。同时将报名材料以PDF文档格式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qq.com。
7.报名机构认为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六、选聘方式
管理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可要求参选机构进行二次报价;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最终报价、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遵从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量选定中选机构,并报播州区人民法院备案或决定。
七、注意事项
1.审计费用付款期限为:以委托合同约定的为准;
2.审计单位自行到现场实地查勘;
3.审计的基础资料如果不齐全,由审计单位向有关部门调取,管理人予以配合;
4.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委托合同签订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次审计的相关事宜以委托合同约定的为准;
5.委托合同以管理人审核的版本为准。
八、特别说明
1.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2.竞选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4.此次选聘不适用《招投标法》。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航波,联系电话:188*****671;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布洛克大街4栋18楼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中铝遵义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18日
标签: 公开选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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