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关于瑞安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自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关于瑞安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自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总结试点建设成效,凝练试点经验,拟就瑞安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自评估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瑞安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自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对照《瑞安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方案》,实地走访相关行业,梳理总结支撑试点建设的标杆项目、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指标、举措等落实完成情况,总结试点建设成效、特色亮点、凝练试点经验,形成自评估报告,协助业主全过程参与赛马评估工作。项目金额不超过28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时间要求
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付款方式
通过赛马评估工作并提供有效发票后。
六、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6、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七、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报价;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九、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响应单位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按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后,再放入邮寄箱或邮寄袋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邮寄响应文件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评审程序开启。若邮寄过程中,响应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由响应单位自行负责。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东山街道安阳南路515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3楼303办公室。
签收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下午17:00
2、递交地点:瑞安市东山街道安阳南路515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3楼303办公室。
3、本项目将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进行评审。
十、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技术资信部分90分,报价部分10分。评审组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单位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否决指标,不记分)
序号 | 评审类型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和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 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
2 | 无效标条款 | 1) 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的; 2)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3) 不具备询价公告规定资格要求的; 4)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文件的; 5) 评审组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的; 6)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7) 主要技术要求不满足用户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 未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9)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3 | 评审结果 |
2.评分标准
(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9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人员 | 10 |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低碳咨询、低碳研发或低碳管理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研究经验的得10分,若只满足职称条件的得3分,只提供业绩经验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及业绩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其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 |
10 | 项目组成员: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成员中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人员数量8名及以上的,得10分;6-7名的,得6分;3-5名的,得2分;1-2名的,得1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其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 | |||
2 | 业绩 | 25 | 1.供应商承担过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方案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3分,最高可得15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或合同签订日期不明确均不得分。 2.供应商参与过国家级高耗能行业(如电力,水泥、钢铁等)碳排放权交易技术指南标准起草的,得5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正式发行的标准文件并能体现起草单位,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以上碳排放评价指南编制经验的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省级碳排放评价指南关键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证明文件中无法显示投标人名称的不得分。 | |
3 | 技术要求 | 5 | 符合性评审,招标文件中全部技术要求完全响应,满足得5分,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审依据:技术标准和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 |
4 | 技术方案 | 5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总体方案及服务流程。方案及服务流程内容完善、合理、与项目实际契合度高、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的得5分,方案及服务流程内容相对可行的得3分,方案及服务流程内容一般或差的得1分。 | |
5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进行分析,分析明确清晰的得5分,分析相对可行的得3分,分析一般或差的得1分。 | |||
5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过程质量控制、交付成果质量控制、服务响应时间等。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性高、对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得5分,方案相对可行的得3分,方案一般或差的得1分。 | |||
5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具体且可行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承诺及建议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针对性进行综合比较,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 |||
5 | 进度保障 措施 | 5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进度安排、提供的服务周期与进度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满分5分。(0-5分) | |
6 | 企业实力 | 15 | 1.供应商为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以上碳排放相关评价指南主要起草单位的,得5分。 2.供应商为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以上8大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可行性研究编制指南主要起草单位的,得5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低碳综合服务的,每提供一个符合上述要求的认证证书可得2分,全部提供的得5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价格评分(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综合单价为评标基准价。
①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②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综合单价)× 价格权值 ×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③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
(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价格分的总和。
附件一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投标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瑞安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自评估服务项目 | 大写: 小写: |
说明:
1. 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项目投标价(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提供服务及其他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工作日的午餐)与交通、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械、消耗材料、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验收费(评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相关各项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报价一览表”内“总价”应与附件二“报价明细表”中“投标价”相一致。
3. 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询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明细表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价目名称/工作内容 | 价格(元) | 说明 | |
瑞安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自评估服务项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总计 |
说明:
注:1.合计综合单价报价为提供服务及其他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奖金、各种加班费、各种社会保险、食宿(工作日的午餐)与交通、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械、消耗材料、服装、安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验收费(评审费)、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相关各项其他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人工、技术服务、检测费、样品保存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2、“报价明细表”内“总计价格”应与附件一“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价”相一致。
3、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询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77-********。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2024年1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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