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补助情况公示

寿宁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补助情况公示

寿宁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补助情况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8号)精神,下达给我县600万元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购置的加工、检测、冷藏、冷冻或新建冷库等设备进行补助,设备采购金额的40%为补助上限。

2023年10月8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下发了《寿宁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农局〔2023〕122号),经企业申报,专家组初核、验收,共有52家企业的2514.7311万元新购设备符合补助范围。由于补助资金不足,根据《实施方案》中的“择优扶持”原则,补助资金重点扶持粮食加工、乌茶加工、猕猴桃生产等产业,其中新购粮食加工设备按40%进行补助,参与“寿宁乌茶”加工企业新购加工设备和猕猴桃冷藏库按30%进行补助,其余企业采购设备总额统一比例经测算为22.725%取百整数进行补助。

对单台价格在3万元以上的同厂家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以最低采购价格计算补助金额。如浙江品峰6CH-80型烘干机9.88万元,浙江品峰6CHB-60型烘干机7.6万元,杭州富阳6CH-80型烘干机9.68万元,政和深山LRF35-2S型热风炉3.41万元。现将各申报企业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寿宁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593-*******

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

寿宁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补助情况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8号)精神,下达给我县600万元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用于补助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购置的加工、检测、冷藏、冷冻或新建冷库等设备进行补助,设备采购金额的40%为补助上限。

2023年10月8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下发了《寿宁县2023年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寿农局〔2023〕122号),经企业申报,专家组初核、验收,共有52家企业的2514.7311万元新购设备符合补助范围。由于补助资金不足,根据《实施方案》中的“择优扶持”原则,补助资金重点扶持粮食加工、乌茶加工、猕猴桃生产等产业,其中新购粮食加工设备按40%进行补助,参与“寿宁乌茶”加工企业新购加工设备和猕猴桃冷藏库按30%进行补助,其余企业采购设备总额统一比例经测算为22.725%取百整数进行补助。

对单台价格在3万元以上的同厂家同品牌同型号的设备,以最低采购价格计算补助金额。如浙江品峰6CH-80型烘干机9.88万元,浙江品峰6CHB-60型烘干机7.6万元,杭州富阳6CH-80型烘干机9.68万元,政和深山LRF35-2S型热风炉3.41万元。现将各申报企业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寿宁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593-*******

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

标签: 农产品加工 固定资产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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