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资产评估选取中介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度资产评估选取中介竞争性谈判二次招标公告

台前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台前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台前县2016年度资产评估选取中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

1.项目名称:台前县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资产评估选取中介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编号:TQCG【2016】9号

4.项目内容: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万)
采购单位
备注


台前县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资产评估选取中介
1项
视全县资产评做业务而定
台前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车辆改革封存车辆的评估将单独组织采购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B.拟谈判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货物及服务内容;(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办公地点房产租凭合同)

C.拟谈判响应方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D.拟谈判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E.拟谈判响应方须与本次评估单位无任何经济关联;

H.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I.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4月8日起,至2016年4月12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正常出售)。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谈判文件。但若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认购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将不予受理、答复。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后现场免费领取。报名时须可现场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或将以下文件资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台前政府采购邮箱 TQZFCG@126.com,同时发送领取招标文件信息至135*****923152*****229,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填写谈判报名登记表;

2)谈判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响应截止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3)谈判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查看);(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5)谈判响应方的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响应截止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是否具有竞标资格由谈判小组在谈判时进行审查确认,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必须向谈判小组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公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A.谈判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

B.谈判响应方的税务登记证原件;

C.谈判响应方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或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D.谈判响应方的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原件;

E.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F.谈判响应方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提供房产权证或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原件)。

五、谈判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

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谈判响应方,均应在2016年4月10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中心一次性提出,本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提出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答复。

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勘察,不进行集中踏勘。

六、谈判的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15:30止(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6年4月13日,15:30正(北京时间);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台前县财政局3楼会议室(316房间);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谈判,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谈判的,应在谈判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谈判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采购中心,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谈判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谈判响应方同意参加谈判。

七、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采购文件中“竞争性谈判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证金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以现金或汇票递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前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丁传省 152*****229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台前县财政局316房间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梁吉东 135*****923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


十、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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