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闽0105破12号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闽0105破12号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4日作出(2023)闽0*05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9月**日作出(2023)闽0*05破*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恒宁清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港祥公司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需引入投资人实现重整目标,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开招募投资人事项进行公告:

一、港祥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及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企业档案材料,港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75*******N

法定代表人:陈居电

注册资本:*****.0万元

实缴资本:229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日期:2003-07-0*

营业期限:2003-07-0*至2053-06-30

登记机关: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号(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成品油船运输:国内船舶管理、船舶修理:船舶备件、物料代购代销;交通信息咨询、交通运输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及出资

根据管理人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企业档案材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显示,港祥公司组织架构中,陈居电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居松、陈恒伟担任董事、翁依平担任监事。

港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万元,股东陈居电认缴出资额为8520.6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85.206%,股东陈居松认缴出资额为*479.4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4.794%,出资时间均为2053年6月30日前。

根据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企业档案材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显示,股东陈居电实缴出资额为*956.34万元,实缴出资方式为实物,股东陈居松实缴出资额为339.66万元,实缴出资方式为货币。

二、港祥公司主要资产调查情况(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不作为参与此次重整招募的建议)

(一)船舶

管理人经向福州海事局调档查询,港祥船务公司名下有登记四艘油船,分别为“港顺”轮、“港胜”轮、“港宁”轮和“舟海油68”轮(详见附件一、船舶登记簿)。

“港胜”轮及“港宁”轮已被厦门海事法院扣押,由法院委托交由金蓝湾(福建)船舶工业有限公司看管,现停靠在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赛湾公路西侧。

“舟海油68”轮因维修,自2022年2月底至今停靠在广州江门市丰洋船厂。

“港顺”轮已光船租赁给浙江联海船务有限公司,租期为2022年2月*日至2025年*月3*日。根据浙江联海船务有限公司的说明及管理人调查,“港顺”轮已被大连海事法院扣押,由法院指定舟山大洋船务有限公司看管,目前停靠在舟山定海东蟹峙应氏码头。

(二)水路运输许可证

根据管理人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港祥公司有如下水路运输资质:

序号

申请人

业务名称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办理单位

告知承诺书

*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客船危险品船

通过

202**0月09日

交通运输部

2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企业证书到期换证

通过

2020年07月24日

交通运输部

3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客船危险品船

通过

20*9年05月*0日

交通运输部

4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人报备

通过

20*8年07月*8日

交通运输部

5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客船危险品船

通过

20*7年07月20日

交通运输部

6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变更

通过

20*6年06月22日

交通运输部

7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人报备

通过

20*5年*2月09日

交通运输部

8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人报备

通过

20*5年*2月09日

交通运输部

三、港祥公司负债情况:

港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3年**月28日召开,截至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已收到申报债权人共90户,合计申报债权金额*********.20元。其中有*户债权人申报了3笔担保债权,申报金额为********.94元;有33名船员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为*******.52元;有2*位职工的欠发工资材料,涉及金额为********.72元;普通债权申报了34户34笔,申报金额为*********.70元;国家税务总局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申报了税收债权*******.2*元,社保债权*****.5*元。

经管理人审查,初步确认担保债权********.94元,税收债权*******.29元,社保债权*****.66元,普通债权********.98元,劣后债权*******.62元,债权合计*********.49元。(以上非最终的负债情况)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人才。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条件。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企业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捺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并且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5)报名的同时需缴纳300万元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到管理人账户并签署《保密承诺函》。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9日的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30-**:00,下午*4:30-*7:00)前往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处报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富力中心A座606室;联系人:周女士 *57*****037

(2)邮寄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9日可通过邮寄方式申报,邮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富力中心A座606室;联系人:周女士: *57*****037

(二)报名资格审查

*、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并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为报名成功。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必要手续、材料。

(三)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港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自行对尽职调查的结果负责,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应于2024年3月*0日前结束,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四)《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尽职调查期满后,仍有意向的重整投资人需在2024年3月20日*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重整投资对价、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务清偿方案、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并向管理人再交300万元的重整投资保证金。

2、管理人对已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将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五)《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如仅有一家投资人对港祥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由管理人与此投资人谈判并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管理人将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其为准重整投资人,并向确定的准重整投资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资人对港祥公司有重整投资意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综合重整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等要素制定《遴选方案》,《遴选方案》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意向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可根据《遴选方案》在规定日期前调整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金额、付款方式、偿债期限等内容,并由管理人按照《遴选方案》确定准重整投资人,并发出《中选通知书》。

(六)编制重整计划草案、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管理人根据准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准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否则,视为准重整投资人违约,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准重整投资人承担。

3、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五、重整保证金缴纳相关情况说明

(一)尽调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转换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公示的银行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尽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9日*8时前。尽职调查期限至2024年3月*0日止,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调后有意向继续参与的,已缴纳的300万元尽职调查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4年3月20日*8时前再向管理人公示的银行账户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重整投资保证金合计金额为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

2、未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交纳足额尽调保证金或重整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未正式参与本案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马支行

账号:350*****390*********

3、在准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方案》及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的内容完成各项义务后,准重整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可以转为重整投资资金。

(二)保证金的退还

*、已报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在尽调期满后放弃参与重整投资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再缴纳300万元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在投资保证金缴纳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报告后退还意向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尽调保证金。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正式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报告后退还意向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尽调保证金。未中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准重整投资人选定及向准重整投资人送达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报告后退还未中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如港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自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港祥公司破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报告后向准重整投资人退还其所缴纳的保证金。

3、退还的尽调保证金、重整保证金和重整投资资金均不计利息。

4、保证金的退款账户为来款账户,作为意向/准重整投资人退还保证金的唯一账户,相应的汇款风险一律由意向/准重整投资人承担。

(三)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准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资料为真实合法。如存在任何虚假,管理人有权随时取消其参与遴选重整投资人资格以及没收保证金,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准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2、已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至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如意向/准重整投资人无任何正当理由表示退出重整投资人遴选或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的,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意向/准重整投资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追索。

3、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如因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程序或不执行重整计划导致债务人被宣告破产或重新选定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全部已投入资金,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如造成债务人损失的,重整投资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意向/准重整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尽调资料,管理人有权没收所有保证金,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准重整投资人承担。

六、其他

*、港祥公司系以破产清算立案,若在本次招募期限内能够确定准重整投资人,则管理人将在招募期结束后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若本次未能招募到重整投资人,则管理人将依法继续推进破产清算程序。

2、本次招募采取公开方式发布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

3、本招募公告中所述内容及所列港祥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承诺,亦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并自行对尽职调查的结果负责,相关投资风险需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如遴选规则等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重整投资人造成影响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不排除结合项目情况据实调整招募方案并另行组织实施:

①在报名阶段无适格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

②根据评审标准综合评定后无适格重整意向重整投资人;

③其他实质影响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程序和方案的情形。

5、重整资产范围以最终人民法院裁定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关于港祥公司资产和负债现状等具体详细信息,在报名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进一步向管理人咨询。

6、如有影响本次招募的重大事项发生或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计划,且无需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7、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重整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8、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被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则重整投资协议将自动解除,保证金及相关款项将按照本公告所述保证金退还方式退还。

9、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或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接受招募公告各项要求,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0、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未投资成功或虽确定为投资人但债权人会议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本公告仅为港祥公司资产推介,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57*****037;江女士,联系电话*885035375*;李先生,联系电话*380508838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路富力中心A座606。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港祥公司项目投资,抓住投资良机,积极与管理人洽谈。

附件:一、船舶登记簿

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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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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