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招标公告

2015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招标公告

宁城县必斯营子乡2015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6-G0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必斯营子乡2015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必斯营子乡人民政府,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58,400.00元,自筹资金98,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城县必斯营子乡2015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
2.建设内容:营造乔木林400亩(详见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等)。
3.招标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政府投资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宁城县必斯营子乡。
5.施工工期:40日历天。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56,4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施工员岗位证书,技术员职称证书。以上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
(3)企业法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自治区以外企业需到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302室
(二)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竞标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审核,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时间、方式
本项目谈判文件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等在报名结束后按通知时间领取。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及地点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计划定于2016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进行。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城县必斯营子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宁城县必斯营子乡
联系人:尹宝成 电 话:139*****500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人:姜益多 电 话:****-******* 185*****740

宁城县必斯营子乡人民政府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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