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及门诊楼增加自动灭火系统改造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病房及门诊楼增加自动灭火系统改造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病房及门诊楼增加自动灭火系统改造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1-3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001
项目名称:病房及门诊楼增加自动灭火系统改造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病房及门诊楼增加自动灭火系统改造其他建筑工程采购项目 | 258.****** | 1 | 采购目标:经消防安全检查,医院需要增加自动灭火系统,以保障患者及工作人员等人民群众安全。 采购要求:质量一次性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死亡、重伤事故。项目实施满足相关规范及管理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
合同履行期限:9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完成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1-19至2024-01-2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1-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1-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扶京门路22号
联系方式:刘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华永拓建筑科学研究(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6层605室
联系方式:陈建兴,176*****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建兴
电 话: 17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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