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真博弈系统建设

仿真博弈系统建设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一)保密资质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乙级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已通过审核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十二)具备CMMI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军用软件能力等级证书GJB-5000A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某单位拟研发建设一套“仿真博弈系统”,现公示有关采购意向,诚邀国内具备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参与需求对接。

一、项目名称:仿真博弈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YK01-F3001

三、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四、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仿真博弈系统主要用于在三维虚拟世界中构建仿真博弈场景,打造数字化博弈环境。主要包括博弈管理子系统、场景开发子系统、资源管理子系统以及3个典型仿真博弈场景建设。

(二)主要指标要求

(1)核心能力指标要求

1)支持单人、多人和多方博弈等3种模式;

2)提供仿真博弈管理功能,能够上传、下载、配置场景,组织管理博弈任务;

3)提供数据采集功能,支持过程数据采集、结果定性定量分析评估;

4)提供结果统计、复盘回放功能;

5)支持利用地形编辑器快速创建地域地形、地物、道路、桥梁、建筑、植被、水系等要素,构建山地、丛林、荒漠、城市、海岛等典型环境;

6)支持利用动态天气系统逼真展现风、雨、雪、雾、晴天、阴天等天气情况,支持配置夜间、昼间、黎明、正午、傍晚等特殊时刻;

7)支持快速配置双方力量,支持模拟装备操作、车辆驾驶、爆炸毁伤、烟幕扩散、轨迹航迹等效果;

8)支持构建可感知、可度量、构造级的逼真虚拟环境,提高人员对环境的认知效率和沉浸感;

9)支持人员进行各类装备的操控;

10)提供实体模型管理功能,管理开发的人员、建筑、装备等实体模型,包括资源导入导出、预览、分类、检索等;

11)提供图形、动画、声音资源管理功能,管理三维模型视觉效果渲染、模型骨骼动画、声音等资源;

12)提供环境资源管理功能,管理地形高程数据、卫图数据、矢量数据、气象数据、植被数据、电磁环境数据等;

13)提供特效资源、算法服务资源管理功能;

14)提供配套资源管理功能,能够对主流引擎运行配套的实体模型、装备、环境、特效、动作效果资源进行管理。

(2)关键技术指标要求

1)支持不少于5000个实体的交互仿真;

2)支持同时在线人数不少于1000人;

3)平均数据响应时间≤2秒;

4)场景加载时间≤30秒;

5)命令响应速度≤1秒;

6)系统启动时间≤5分钟;

7)画面渲染帧速率不低于45fps;

8)画面渲染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7)定制开发3个典型场景,包括不少于15个任务活动;

9)支持的实体模型不少于24类;

10)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96小时,故障恢复时间≤30分钟。

(三)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上半年。

五、征询目的

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建设方案和采购需求。

六、说明

(一)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向或有异议、意见建议等,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提供意向函,含对公示内容的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印章。超出时限要求,我部将不予采纳。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杜干事

电话:029-******** 159*****365

029-******** 153*****189

029-******** 181*****767

传真:029-********, 029-********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西安市,西安,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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