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管辖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项目询价公告

2024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管辖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管辖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加强管辖场所安全监管工作,我局拟开展管辖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市、区整治工作的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每个季度及年终对管辖场所(目前约24个场所)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针对性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建议,指导场所进行整治。

(2)复查:按照市、区整治工作的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针对管辖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或多次复查,直到隐患消除。

(3)消防培训及演练:针对合作区敬老院负责人和工作人员(10人以下),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1次消防演练,提高管辖场所的的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场地由敬老院提供,供应商需聘请专业老师进行现场授课,自带教学投屏设备及消防安全演示道具等。

(4)建立整治档案:按照“一场所一档”的要求,指导管辖场所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整治档案和整治台账(电子版、纸质版),整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前后对比照片等。

(5)定期汇报排查整治、培训、复查情况,出具项目季度报告及年终总结报告。

2.服务要求

(1)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和服务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和服务需求,编制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3.服务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自有员工,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2)技术团队:供应商应组建不少于6人的技术团队,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5名,其中至少有3名团队成员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另外2名团队成员应具有消防专业相关证书。

4.服务成果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管辖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项目季度报告》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管辖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项目总结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阶段性付款,具体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3.验收要求: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费、人工费、运输费及税金等。项目开始实施后,承办单位每季度提交相关台账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复查记录、培训演练记录、台账、影像资料、季度工作报告,项目结束后出具年终工作报告。

4.其他要求:

(1)由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者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者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2)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者总价为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备案登记的消防服务单位,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关于印发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汕发财函〔2021〕223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1月25日18:00期间(5个工作日,公告当天不计)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政务邮箱:tzhshjsj@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3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91*****606

2.投诉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电话:0755-********

邮编:******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管辖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项目报价单.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安全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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