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浏阳市委宣传部:《我的家乡,好美!》浏阳专题节目采购需求公开
中共浏阳市委宣传部:《我的家乡,好美!》浏阳专题节目采购需求公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宣传推介,充分挖掘乡村文化资源,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增强乡村文化的生命力、感染力、吸引力,全面展示浏阳风采,经前期对接,湖南卫视芒果TV综艺节目《我的家乡,好美!》第二季拟在浏阳取景拍摄宣传。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录制《我的家乡,好美!》浏阳站节目:节目从非遗生态村出发,沉浸体验浏阳丰富的非遗文化;去往风景秀丽的小河乡,在笔墨挥洒的过程中,领略乡村振兴的美好;在银洋烟花集团,通过烟花制作探寻其行业的新与旧;最后通过观赏烟花秀,感受烟火浏阳的浪漫魅力。
1、拍摄地点:长沙市浏阳市
2、拍摄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段
3、拟定播放平台:芒果TV
4、播放内容:《我的家乡,好美!》第二季节目 浏阳站。
5、节目播放期限:拟定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期间。
6、节目时长及期数:总共6期节目(周播);浏阳站一期,时长为50-60分钟内。
7、拟定拍摄内容:
(1)非遗“浏”传,探寻千年传承神韵
(2)世外原乡,绘出美好生活底色
(3)烟火浏阳,体验花火之趣
(4) 烟花向星辰,愿你所愿皆成真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3.1付款人:中共浏阳市委宣传部
3.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4、中标方保证拍摄制作内容合法,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所有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