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屏山县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共青团屏山县委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共青团屏山县委进行了巡察。8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共青团屏山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共青团屏山县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共青团屏山县委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团县委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在会上统一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9月22日,召开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联系实际、对标对表主动全面认领问题,举一反三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共青团屏山县委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成立以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团县委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其余干部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分类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

(二)共青团屏山县委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1.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积极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反馈的4大类14个方面38个问题,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整改30个,占比79%。

2.8月21日,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原因、仔细查找“症结”,对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0月18日,听取整改工作专题汇报,分析研判难点堵点。11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逐一会审整改佐证资料,确保整改进度和整改相统一。

(三)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是已完成4大类14个方面38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制定《共青团屏山县委关于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细化列出整改措施47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目前所有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二是相关人员退回值班补助、差旅费共计870元。三是重新计算工会会费,相关人员补交工会会费17.43元。四是印发《屏山县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完善《共青团屏山县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共青团屏山县委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及办公室人员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团县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38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通过班子会、职工会、党员大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截至目前,已开展学习13次。同时积极动员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部署,严格要求乡镇、学校各级团组织每月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并报送宣讲材料,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在屏山青年公众号上共推送学习资料50余篇。

2.围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等主题广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组建青春宣讲团、“屏山名嘴”志愿者青春宣讲服务队,开展宣讲55场、覆盖青少年7000余人次,“智慧团建”系统学习率达100%。

3.统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及社会面团员青年共同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19期,11.94万余人次参与学习,平均参学率为130%;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团干部培训3次、少先队辅导员培训3次、“青马工程”学员培训1次。

4.在“五四”“六一”“十一三”等重大时间节点,结合中国传统节日,面向全县青少年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春秋季“开学第一课”、少先队研学游、集中入团仪式、观看红色电影、青年健康跑等系列主题活动100余次,各团(队)组织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类主题团(队)日活动3000余次。

(二)关于“政策法规学习掌握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黑龙江等地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按要求定期开展党纪党规、经济建设、项目发展等方面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团县委干部综合业务能力提升,截至2023年11月10日,除主题教育要求开展的必读书目之外,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实施纲要〉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党日活动——参观李庄抗战文化博物馆;集中观看警示片《倾覆的青春》;组织开展2023年“缅怀革命先烈·赓续红色血脉”党(团)日活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观看电影《周永开》;开展“青春志愿·与法同行”主题党(团)日活动2次。

(三)关于“班子成员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及办公室人员工作安排的通知》,修订《共青团屏山县委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已完成对单位分工方案、内控制度、三重一大制度的修改完善,班子成员分工中已落实科协、环境保护和残联等工作的分管领导,召开班子会议及时通知团县委兼职副书记参加。

(四)关于“履行重要职责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2023年4月19日,经县委常委会第53-38次会议议定,县关工委于2023年8月3日划归至县委老干局,团县委不再承担关工委办公室职能职责。

2.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团县委和关工委工作的贯通融合思考,强化日常沟通和工作协作,利用各自工作的优势,联合开展了助学金发放、青少年夏令营、暖冬行动、少数民族青少年成长激励金发放等主题活动10余次,凝聚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的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关工委工作人员的工会关系仍旧挂靠团委、工作经费仍在团委一体化平台,日常工作中均按照关工委所需,及时划拨资金,并统一做账。

(五)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10月16日,团县委组织各乡镇团委,县直属团工委召开屏山县“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暨重点工作部署会,要求各级团组织主动向同级党组织争取汇报,在推优入党、争取党政支持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党建带团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落实推优入党相关规定,注重将优秀团员优先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今年经过团组织推优入党的团员共35人。

3.认真落实党建带团建责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全过程,将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同第二批主题教育一并督导,确保协同推进,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四个专题学习覆盖率均达100%。

(六)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关于“全县所有乡镇团委副书记未实现专职,仅新市镇团委副书记落实中层待遇”的问题。经过汇报争取,由于无相应的政策性和制度性的文件支撑,结合乡镇实际情况,暂无法实现乡镇团委副书记专职专用。截至目前,11个乡镇团委副书记全部落实中层待遇。

2.关于“教体局分管领导交叉兼职等工作没有实质性推进”的问题,该主要目的是解决县域共青团改革中“县级团委班子力量不足”的问题,目前,屏山县少工委主任由团县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分管团委工作领导兼任,教育团工委书记由县教育体育局秘书股负责人兼任,实现了团县委和县教育局在工作职能、工作队伍上的有机整合。

3.关于“争取国企或高校优秀人才挂职团县委副书记没有实质性推进”的问题已通过新增兼职副书记解决,2023年4月19日,经县委常委会第53-38次会议议定,争取到团县委兼职副书记1名。改革前,团县委班子成员为团县委书记1人、兼职副书记1人,共2人。目前,班子成员为团县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兼职副书记2人,共4人。班子的专兼挂力量较改革前增加了一倍,完成了县域共青团改革中“拓宽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的要求。2023年11月23日,通过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省级交叉评估验收。

(七)关于“推动基层团建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加强对团系统组织建设的清理工作,重点清理超大和空壳团支部,推动团系统活起来,针对超大团支部,由上级团组织根据实际对此类团支部进行拆分,规范组织体系;针对学校领域的空壳团支部,如成员已全部毕业并迁出的,由学校团委负责,统一进行删除处理。如成员未毕业的,由学校团委牵头,核实支部情况,将支部支委和未录入的团员及时规范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若属重复录入或错建的支部,进行删除处理;针对社会领域的空壳团支部,由上级团委负责,核实相关支部情况,将支委成员及团员及时规范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对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团员,及时开展组织关系线上转接。截至目前规范拆分了17个超大团支部、清理了145个空壳团支部。

2.健全和规范团的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强化团员意识,提升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2023年11月1日,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宜宾听花酒业团支部书记。今年以来,宜宾听花酒业团支部开展过8次专题学习。

(八)关于“破解团员发展不平衡难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完善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机制,印发《共青团屏山县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屏团发〔2023〕11号),坚持县域统筹,制定发展计划,以县域为单位调控团青比。2023年共发展团员825名,其中,初中500名,普通高中152名,中职学校143名,社会领域30名。

2.用好团市委下达的团员发展指标,平衡好学校和社会领域团员发展数量。学校领域团组织发展团员计划的底线要求是初三及以上年级“班班建支部”,社会领域团组织发展团员呼吁28岁以下优秀青年群众加入团组织,坚持优中选优,提高社会领域团员发展质量。

3.2023年10月16日,召开屏山县共青团系统重点工作部署会,传达团市委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对乡镇团委、学校团组织负责人进行了团员发展业务培训,如入团流程、入团志愿书填写、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等。

(九)关于“群团经费使用绩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项目执行推进力度,专题研究完善乡镇团委、少先队等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实际支出事项制定用款计划,提高预算执行率。截至2023年11月底,乡镇团委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33万元(其中20万为存量资金,无法申请资金计划),已使用9.82万元,剩余正常预算资金3.18万元,正常年度预算执行率为75.54%;少先队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27.5万元(其中17.5万元为存量资金,无法申请资金计划),已使用1.99万元,剩余正常预算资金8.01万元,正常年度预算执行率为19.9%;童伴计划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26.4万元(其中1.2万元为存量资金,无法申请资金计划),已使用21.48万元,剩余正常预算资金3.72万元,正常年度预算执行率为85.24%。

(十)关于“对意识形态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10月18日,班子(扩大)会议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明确提出把握政治方向、强化阵地管理、壮大主流舆论、加强网络管理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团员青年人才理想信念教育,弘扬青春正能量。

2.团县委书记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明确由两名干部职工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并定期在班子会上报告舆情发现、管理等情况。

3.从网络信息辨别力不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及微信群管理存在的风险方面,加强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并且将意识形态作为年度工作的第一大点进行总结汇报。

4.日常工作坚持定时+及时研判制度,在每季度定期研判共青团意识形态工作,在开展口袋公园征名、研学游等重大活动前及时研判舆情风险,确保活动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持续和谐稳定。

(十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8月下旬,建立网络舆情监管队伍,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管理新媒体运营工作,明确由4名团委机关干部牵头,联合48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组成网络宣传员队伍,夯实舆论阵地。

2.建立团县委舆情处理工作流程,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明确由主要领导担任新闻发布第一责任人,在新媒体宣传上从严从紧,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持续强化新媒体平台导向管理,严格规范采编播管程序,切实增强网上宣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截至目前,团属新媒体平台未有舆情发生。

(十二)关于“‘学习强国’平台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实行每周学习情况通报制度,通报积分排名,全体干部职工每日在工作群内分享日积分截图,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目前团县委共6名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其中6名同志学习强国总积分超*****。团县委连续两月在县委宣传部通报中排名第一。

2.团县委副书记坚持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目前,个人积分*****,已增长7754分,学习进度已达标。

(十三)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2日,团县委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使廉洁家风落在实处,以良好家风助推党风政风清正廉明。二是联合县妇联开展廉洁亲子阅读活动2场,覆盖60个青年干部家庭。

(十四)关于“‘四类谈话’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根据实际规范干部谈心谈话流程,明确谈话人不能作为记录人等规定,班子成员针对不同情况对干部开展“四类谈话”,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生活情况,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截至12月,已对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3人,提醒谈话2人。

(十五)关于“述职述廉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对2022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起草人员、时任团委书记进行了情况通报,由副书记牵头,对近三年述职述廉报告进行集中性审查,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10月18日,组织单位职工,重点是机关党建工作人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

(十六)关于“文风不实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开展公文处理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巡察反馈2个公文行文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对近三年公文签发、编号等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严格遵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范收文登记管理,巡察反馈问题后,立即按规定进行收文登记,做到公文收发日清。

3.整理2021年至今存在公文签发无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的公文6件,已完善补签手续。

4.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把改进文风会风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全体职工严格遵守文风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工作落实,规范提升文稿质量,主要领导持续加强对重要文稿的审阅核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纠治力度,进一步改进文风。

(十七)关于“制度建设不符合工作实际”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制度的学习。

2.取消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以班子会前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强化理论学习,在主题教育期间制定了支部学习计划,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3.及时修改机关管理制度中关于“支委会”的错误表达,全体职工加强基础党务知识学习。

(十八)关于“班子成员率带作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常抓常讲,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工作生活之中。

2.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早中晚”上下班签到、签退、会议报备制度,在去向公示栏处公示班子成员去向,发挥领导班子率带作用。

3.在县域共青团改革、脱贫攻坚后评估、创建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主题教育等重点工作中,主要领导发挥率带作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各项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

(十九)关于“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对3名请假人员逐一核实情况,经翻阅签到册、询问相关人员,确定3人请假缘由属实,假条因保管不当已遗失,假条补签手续已完成。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请销假管理制度,要求职工严格遵守单位请销假规定,确保上述问题不再发生。

(二十)关于“财务管理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完善《共青团屏山县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主要负责人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一月一查账”管理制度。

2.主要领导专题召集与财务及其他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集体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及时研判资金使用情况。团县委主要负责就项目资金不足的情况,专题向县委汇报,获得追加预算42.4万元。

(二十一)关于“会计资料装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巡察反馈关于发票脱落、凭证装订不规范等3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由财务人员牵头翻阅近三年来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梳理装订、粘贴不规范的凭证10张、账簿1本,并同步完成整改。目前,2020—2022年账簿已完全规范装订归档。

2.对财务人员开展会计档案装订专题培训1次,确保会计档案质量。

(二十二)关于“财务核算混乱”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和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对“童伴计划”科目进行全面清理。经查,“童伴计划”项目早期是通过往来辅助科目(2307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2022年该项目正式进入预算项目,大部分项目经费由财政拨款支出,只有部分基本户支出进入往来核算。目前,“童伴计划”科目已完成清理整改。

(二十三)关于“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修订《共青团屏山县委机关管理各项制度》,细化收入、拨入经费、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等各类资金财务管理流程,并对财务审批权限、报销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规定,从机制上防范发生资金挤占挪用的风险。

2.按规定进行会计调账处理,原渠道归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十四)关于“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对超标准报销事项进行逐一核实,未发现有相关问题。涉及的2021年差旅报销问题,经核实,报销住宿费发票在移交代账公司装订过程中遗失,现已作出说明,并对时任经办人等开展电话批评教育。

2.2022年发放西部志愿者元旦慰问品四件套6425元,网络平台付款凭据已完善,经核查,领取慰问品签字表在资料移交中遗失,现已对此作出说明。“2022年支付四川宇客公司最佳年度青年资料打印费3266元,打印资料明细表为电脑打印件,无经办人员签字确认”,目前已完善明细表并签字确认。

3.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本单位财务管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并对经费报销程序、财务资料管理等知识做培训。

(二十五)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重新计算并补收工会会费17.43元;补齐2020年工会会费收缴明细表附件。

2.“工会账户2020年现金日记账年末余额850元,科目余额表现金余额1750元,账表不符”的主要原因是账务处理漏记一笔900元的现金支出(为3名单位职工购买生日慰问福利),因以前年度已经结账,故在2023年账目中补记并说明原委。

3.关于“列支经费工会主席未履行审签程序”的问题,原因是为时任工会主席签字位置错误,应签在主要领导审签意见一栏,而不是分管领导处,究其原因是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对工会财务知识掌握不够导致。现已将此情况通报现任工会主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4.工会主席和经办人员集体学习《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工会经费管理安全、规范、有效。

(二十六)关于“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对此问题进行核查,“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主要原因是经办人员经验不足,对采购相关业务知识不熟悉造成。目前已对时任经办人员进行电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2.修订《共青团屏山县委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物资采购程序,并就物资采购知识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单位物资采购规范化水平。

(二十七)关于“物资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核查问题原因,作为反面案例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费用支出、出差审批、接待管理、公务卡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物资入库及领用等工作,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预防为先,抓好源头治理,坚决杜绝违反“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生。

(二十八)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经核实中秋、国庆值班情况属实,现已完善审签手续;多发2021年中秋、国庆节值班补助150元,已于2023年11月2日退回到团县委基本存款账户。

2.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奖励性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十九)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认真开展财务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建立清单台账,逐一查证,对涉及个人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差旅补助对照财务报销凭据,按时逐人逐项进行清退。2022年多报销伙食费合计720元,已于2023年11月9日退回到团县委基本存款账户。

2.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屏山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有关奖励性工资及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组织经办人员和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三十)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强化党建工作力度,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研究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督促推进落实。9月7日,团县委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从严治党、从严治团工作,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在9月20日重点工作推进会、10月18日班子会、10月16日共青团系统重点工作部署会、11月1日基层团组织重点工作线上会等会议上均强调从严治党、从严治团的重要性,做到逢会必讲、逢事必讲。

2.10月30日,团县委党支部书记按照主题教育工作要求讲专题党课,分享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的收获体会,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对从严治党、从严治团进行强调。

(三十一)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11月8日印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及办公室人员工作安排的通知》(屏团发〔2023〕22号),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方面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2.10月16日,团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屏山县共青团系统重点工作部署会上安排部署了统战民宗工作,强调要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团干部和青联委员定期了解反映青年诉求、维护青年权益,化解青年急难愁盼,不断扩大青年“朋友圈”,以画出最大同心圆为目标,拉长青年爱国统一战线的工作半径。

3.坚持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团结青少年。联合县关工委等部门,为300名彝族学生发放激励金12万元;联合县自规局,组建地质灾害防治“红领巾”彝汉双语宣讲队,在彝族聚居地区进一步普及和宣传地灾知识。

(三十二)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9月7日,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德芳出席指导,审议通过“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自觉接受监督。

2.9月以来,涉及资金使用超过1万元的议题,均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德芳列席班子会议。

3.动议大额资金时,明确议题后将研究事项相关的材料、文件、政策依据等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汇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动态报告事项进程,做到事前汇报事后报告。

(三十三)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9月7日,团县委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面对面、点对点、手把手地进行帮教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通过业务帮带和学习的方式提升党支部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一脉相承,互相促进。

2.以主题教育开展为契机,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定支部学习计划,按要求完善会议记录。9月至12月,已召开党员大会4次,党日活动3次,多次接受县委主题教育办联络站督导指导,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

(三十四)关于“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团县委副书记个人自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班子会上针对“个人组织生活会上未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说明,3月10日才上交护照、港澳通行证的问题”作出说明。

2.对照全面梳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班子成员全面梳理个人重大事项,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组织报告。

(三十五)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并以上率下严格落实。

2.根据主题教育工作部署,全体党员围绕“理论学习、政治素质”等6个方面查摆问题,在本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剖析,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十六)关于“干部培养和团干部管理考核机制缺失,正向激励不足,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根据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2023年3月30日印发《关于推荐“薪火计划”优秀年轻后备干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正科级后备干部资格条件其一为任副科级实职领导职务1年及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我单位无符合条件人选(共青团屏山县委副书记任职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

2.印发《屏山县团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建立健全团干部培养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基层团干部培训。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团干部保障激励机制,包括岗位激励、发展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保障激励等。

3.加强向县委汇报团干部工作情况,县委高度重视团干部培养,自县域共青团改革以来,提拔重用团干部11人,其中,7名团干部被提拔使用,4名团干部被选派到重要岗位锻炼。

4.加强团(队)干部正向激励,2023年以来,面向全县青少年开展各类评优选树活动,截至目前,共有50人、13个集体获县委表彰;59人、22个集体获市级表彰;26人、7个集体获省级表彰;1人获国家级表彰。

(三十七)关于“2020年6月16日至7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团县委反馈‘项目款支付审核不严’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和审计发现问题类别,再次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发现并整改相应问题。目前同类型问题已完成整改。

2.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屏山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修订《共青团屏山县委机关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财务报销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十八)关于“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12日,县审计局审计反馈团县委‘违规报销差旅费’‘无依据报账’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1.对2021年8月支付宜宾参会差旅费590元进行核实,经查,该次报销符合规定,主要原因是出差人员未写明实际出差时间,现已作出说明;2020年12月支付订2021年度党刊《现代领导》96元、2022年度党刊1316.4元,均未附支出发票,经询问经办人员,得知发票在移交代账公司做账装订时遗失,现已作出说明。

2.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和审计发现问题类别,再次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发现并整改相应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屏山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加强对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坚决避免再次出现同类问题。

3.加强对财务管理、财务报销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共青团屏山县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中明确主要负责人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明确“一月一查账”管理制度,自2023年3月起,主要领导做到月月查账。

三、下一步举措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意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团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落实整改工作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始终把党建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强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确保政治生活、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坚持党建引领,聚焦全县共青团工作短板和弱项,持续推动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走深走实。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及面,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立党建、意识形态、机关运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根据实际,进一步落实团组织基础规范、团干部管理、党建带团建等方面重点措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直至解决。同时,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与团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齐抓共管、自查自纠,为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屏山新征程贡献更多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1-*******;电子邮箱:tpsxwyh@163.com。

共青团屏山县委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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