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招标公告
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招标公告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5〕48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PC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萝岗区
四、工程概况: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以下简称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是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由主线工程、协鑫支线工程组成。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主线管线路由起点为广州燃气集团石滩门站。从石滩门站开始沿广惠高速公路南侧约35米由东向西敷设,通过如丰大道(379省道)后向北穿越广惠高速,离路沿约35米线往西敷设途经仙村街、增城开发区、永和街进入萝岗区,在广惠高速北面通过萝峰山,然后通过广惠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后向南转折,在广惠高速和北二环连接匝道南侧穿越隔坡涌、开萝大道和北二环高速后与招标人已建火村调压站一太和调压站天然气高压管道连接。主线管道为D711X17.5钢管,设计压力5.0Mpa,规划方案报建长度为35.59公里,设置仙村、永和、香雪三座截断或分输功能阀室。
协鑫支线路管线路由起点为永和阀室。从永和阀室沿广惠高速往西与主线并线敷设,再由沧海二路往北敷设,沿着沧海二路、新业路、香荔路、木古路至协鑫公司。协鑫支线管道为D406.4X10.3钢管,设计压力5.0Mpa,规划方案报建长度为5.5公里,在协鑫公司内设置计量装置一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5-2680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招标范围】:
(一)概述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备材料采购(含管材第三方监造)、工程施工(含线路工程施工、阀室工程施工、三处接驳连头施工)、调试验收、项目管理(含相关监督检验手续办理、工程协调)等工作。
(二)包括的工作
1、工程勘察
工程勘察主要包括对全线约41.09Km天然气管道工程及3座阀室的工程测量和工程地质勘查等工作。工程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测量、物探和绘图制图等工作;工程地质勘查包括线路开挖段工程地质勘查、线路穿越段工程地质勘查和阀室工程地质勘查。
工程勘察至少应符合“招标人要求附件一:《工程勘察技术要求》”的标准,同时应满足规划报建、国土报批及工程设计的需要。
2、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包括设计工作和现场服务工作。
2.1设计工作
2.1.1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规划国土报建报批所涉及的设计方案编制、相关行政许可、安全评价、职业健康评价所涉及的设计方案编制、相关技术规格书的编制等,设计工作输出主要包括用于本工程报建、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及投产所需要的初步设计文本、图纸、规范标准、技术规格书(含数据单)、施工技术要求等。
2.1.2设计工作应充分考虑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地震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文物、安全、防洪评价等专项评价结论性意见的实施,如投标人因未充分结合专项评价成果而导致的工程变更,由投标人负责。
2.1.3设计工作应落实职业健康、环境、安全等专项评价要求,按照“三同时”要求,编制设计专篇。
2.2现场服务
2.2.1设计现场服务是指自设计交底开始至交工验收完成过程中需要设计配合现场施工完成的技术服务活动,主要内容有设计联络、设计技术交底、设计技术澄清、设计技术确认和设计变更的协调管理等。
2.2.2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投标人投标时上报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作为设计代表派驻现场,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允许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燃气类专业或石油化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2)具有专业技术岗位或专业技术管理岗位8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
4)负责过2个以上(含)大中型油气管道设计、配合施工和投产经验。
2.2.3现场设计代表应按时参加现场监理例会,未经招标人代表批准不得缺席。
2.2.4现场设计代表应按要求参加工程的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不得缺席。
3、设备材料采购
3.1招标人现有一批D711管材(详见下表“招标人拟提供管材清单”),拟用于本工程。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设置了“招标人拟提供管材”一项,数量暂定为4125米,单价按招标人提供的单价填报,计入投标总价。
招标人拟提供管材清单
序号
规格
数量(米)
单价 (元/米)
1
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 D711×17.5(X60)
防腐管
1496
3695.49
2
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 D711×14.3(X60)
防腐管
1629
3
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D711×17.5(X65)
防腐管
1000
3.2投标人中标后,须首先校核、评估 “招标人拟提供管材清单”中所列管材的可用性。若校核评估该批管材可用,则投标人在本工程设计中应优先使用,投标人实际使用招标人提供管材的数量由双方书面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对招标人拟提供管材的使用及结算方法如下:
3.2.1“招标人拟提供管材”全部校核评估为可用,该部分管材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不用自行采购。项目结算时,招标人按工程量清单中设置的数量及单价计算后扣减合同价。
3.2.2“招标人拟提供管材”只有部份校核评估为可用,校核评估为可用的管材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不用自行采购;校核评估为不可用的管材由投标人按D711×17.5(X60M)的规格标准自行采购,招标人不再提供。项目结算时,招标人按校核评估为可用的管材的数量乘以工程量清单中设置的招标人拟提供管材单价计算后扣减合同价,同时按投标人投标时所报的同型号管材单价与招标人拟提供管材的单价的差价乘以校核评估为不可用管材的数量后对该部份材料差价进行相应增减。
3.2.3招标人拟提供管材供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域内)。
3.3本项目除3.1和3.2条款所述情况外,其余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管材(含管材第三方监造、防腐)、管件、光固化套、绝缘接头、阴极保护系统(含临时牺牲阳极保护系统)、阀室成套设备(含阀门、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收发球筒、配电装置等)、计量撬成套设备(含流量计、过滤器)等设备材料采购、卸车及保管(含招标人提供的管材卸车、保管及中转管理等所有事项)。
3.4 所有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书需经招标人审批同意。投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需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5 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充分考虑工程变更可能导致的数量增减风险,确保满足工程实施的要求;投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如出现剩余,由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全线约41.09Km天然气管道工程及3座阀室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4.1线路工程施工:
土建施工:土方开挖回填及土方处理、水工保护、水土保持、地貌恢复、线路警示板、标志桩、检测桩、计量撬土建施工、施工排水等;
安装施工:管线转角处理、管口组对、焊接及校验、焊口防腐及管道补口补伤、管道埋设、阴极保护、清管与试压、管道干燥、充氮置换、计量撬成套设备(含流量计、过滤器)等安装。
特殊地段施工:公路、河流、鱼塘、山地、坟地等地段施工;
4.2阀室工程施工:
土建施工:阀室建构筑物施工、土方开挖回填及土方处理(包括地面硬化)、水工保护、水土保持、地貌恢复、阀室进站道路及绿化、施工排水等;
安装施工:阀门安装、设备材料防腐、阀室成套设备(含阀门、自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系统、收发球筒、配电装置等)、防雷接地等安装。
4.3接驳连头施工:预计3处(与石滩门站出站管线接驳、与协鑫公司调压站接口接驳、在广惠高速与北二环交汇处与招标人已建天然气高压管道接驳),其中,在广惠高速与北二环交汇处与招标人已建天然气高压管道(D711*17.5)需进行不停输带气接驳。
5、调试验收:
调试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调试试运、试运投产保驾和工程验收等工作。
5.1工程调试试运: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制定的投产准备计划,完成试运投产临时设施施工工作,达到试运投产方案必备条件,做好投产运行的人力、物资和资金等资源准备,确保项目试运投产一次成功。
5.2试运投产保驾: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计划,组织供应商对招标人运行单位人员的现场操作及维护进行培训;按照试运投产方案的总体要求编制试运投产保驾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接受投产条件检查,配置投产保驾组织机构、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组织试运投产保驾工作。
5.3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包括分项分部验收、交工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5.3.1分项分部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求向监理人申请进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5.3.2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是指投标人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并经过了有关的试验、检验且合格,满足招标人进行调试试产的要求,投标人向监理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由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投标人对未参加交工验收的未完工程(尾工)应制定施工计划,应明确责任人、完工时间。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招标人运行单位的有关要求,防止施工对投产后的管道安全造成影响。完成后,投标人应按交工验收程序进行交工。
5.3.3专项验收
专项验收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包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安全设施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等。
投标人应对环境保护调查、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安全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验收前的技术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达到专项验收的要求。
开工前,投标人负责到地方质量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告知,施工过程中接受地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投产前,配合招标人生产运行单位办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落户手续,并获取相关使用证明文件等。
投标人负责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阀、压力表、流量计等检验、标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投标人负责将涉及防雷防静电施工的图纸报地方气象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投产前,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经地方气象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关手续。
5.3.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投标人通过了交工验收后,并经过了规定期限的试运投产,完成了全部资产移交和竣工档案移交,由本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如果竣工验收表明工程还没有满足竣工条件,则可以拒绝签发该竣工证书,同时指出投标人获得竣工证书之前仍需要完成的工作,在投标人完成相关工作并复检合格后,再向投标人签发竣工证书,并在该证书上载明工程竣工的日期。
投标人负责完成竣工档案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负责组织所辖承包商竣工档案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
6、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包括EPC总承包管理、施工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村民等)、工程报批报建、竣工移交及其他相关取证工作、相关监督检验手续办理、特殊地段施工相关手续办理等。
(三)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施工用电: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2、施工用水: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水13、施工排水: 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施工场地:招标人原则上提供10-16米宽施工作业带,公路、市政道路施工作业带按照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进场道路及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5、招标人分段提供管线施工作业带,投标人接收后,须于3个月内完成该作业带内的管道敷设施工及地貌恢复。
6、施工人员驻地及施工设备材料堆放场地: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26,809.51万元,其中各分项工程费综合单价和合价控制价如下:
1.主线线路管材费(自报市场价) D711×17.5:综合单价 1,576.40元/m、合价 4,960.14万元;
2.主线线路施工费:综合单价 4,125.34元/m、合价 14,682.07万元;
3.支线线路管材费(自报市场价)D406.4×10.3:综合单价 577.90元/m、合价317.85万元;
4.支线线路施工费:综合单价 1,898.30元/m、合价 1,044.07万元;
5. 通气前与石滩门站出站管线接驳费: 综合单价 5万元/项、合价: 5万元
注:投标人总报价及以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6 年 4月9 日至 2016 年 4 月 15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6 年4 月 1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6 年4 月 15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石油化工(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A1级和GC1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级资质;
③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5、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或石油化工(或化工石油)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燃气类专业或石油化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不可兼任)
7、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8、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①类似工程是指石油化工(或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且中标金额≥5000万元的设计压力≥5.0MPa的输气管道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或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书面证明资料。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
本项目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即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注: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成员。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说明:“诚信档案(A类IC卡)”是指诚信档案(设计A类IC卡、施工A类IC卡),且均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分工,其相应的设计A类IC卡、施工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
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外(一式二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费用。
1、投标报价应为完成建设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内各项目的总价,并按要求进行详细报价。报价应按照总承包的范围和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系统方案和原则计算。投标报价包括满足本工程所需所有设备材料(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培训、保险、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特检、设备材料试验、调试试运行等所有为完成合同工程及质量保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还应包括建设过程中各类措施费用、市场价格变化产生的风险、政策性风险等。
2、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五、工期
1、开始工作时间:合同生效之日。
2、总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4个月(4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交工验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月(60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其中,合同生效后10个月(300个日历天)内完成增城石滩门站至永和阀室的主线工程及协鑫支线工程以及永和阀室和仙村阀室的交工验收(包括与石滩门站出站管线接驳、与协鑫公司调压站接口接驳)。
3、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十六、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龙口中路77号首层。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mgitc.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其它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情况。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 4 月 8 日
附件一: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PC总承包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废标及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1.申请人须知
1.1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 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法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份数见招标公告。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式二份。《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天,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天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招标人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工程名称: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财务状况资料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
2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资格证、职称证、岗位证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
3
2010年至今工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
4
企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信息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原件备查
资审资料
及择优资料
1. 5
5
设计类似业绩材料复印件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原件备查
择优资料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原件备查
资审资料
7
有效的营业执照
原件备查
资审资料
8
资质证书(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备查
资审资料
9
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证书
原件备查
资审资料
10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原件备查
资审资料
11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原件备查
资审资料
12
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备查
资审资料
13
联合体工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原件备查
资审资料
注: 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业主综合评价择优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5.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是联合体投标的,施工部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设计部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
7、财务状况资料是指经第三方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石滩门站-火村调压站管线工程EPC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或无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业承包招标项目)。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预审择优项目表
环节
序号
子 项
加分
业主综合评价
1
财务状况、缴税情况
优:11-15分;中:5-10分;差:0-4分。
2
人员情况
优:14-20分;中:8-13分;差:0-7分
3
履约情况
优:11-15分;中:5-10分;差:0-4分。
4
设计业绩
优:14-20分;中:8-13分;差:0-7分
5
施工业绩
优:21-30分;中:11-20分;差:0-10分
业主综合评价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优
中
差
一
财务状况、缴税情况
无欠税漏税,按2013年、2014年平均营业收入在通过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中排名第1-3名。
无欠税漏税,按2013年、2014年平均营业收入在通过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中排名第4-8名。
不具备评为“优”或“中”条件的。
二
人员情况
拟投入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各不少于3名。
拟投入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各2名。
拟投入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各少于2名。
三
履约情况
2010年至今连续5-6年获得工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2010年至今连续3-4年获得工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2010年至今连续1-2年获得工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四
设计业绩
从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告第九条第9点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累计3项或以上。
从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告第九条第9点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累计2项。
从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告第九条第9点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累计1项。
五
施工业绩
从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告第九条第9点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累计4项或以上。
从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告第九条第9点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累计3项。
从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公告第九条第9点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累计2项。
附件五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注册建造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证书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
投标人完成过的类似工程业绩符合公告要求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及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8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申请人声明
9
提供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如有)
联合体工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为主办方正式员工(有效的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六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联合体按如下第( )种方式确定合同份额和工作量:
(1)由联合体牵头人全额承担合同款项的收支、开具全额发票工作。
(2)由联合体成员承担合各自同份额,其中:
成员(牵头人)承担合同份额的( )%的款项收支、发票开具工作;
成员承担合同份额的( )%的款项收支、发票开具工作。
(3)由联合体成员承担各自工作量(打√选择),其中:
成员(牵头人)承担以下分项合同款的收支、开具相应份额发票工作:□材料设备采购类、□施工类、□勘察设计类、□其他费用类等。
成员承担以下分项合同款的收支、开具相应份额发票工作:
□材料设备采购类、□施工类、□勘察设计类、□其他费用类等。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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