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德州市齐河县。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相关的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

2.5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莒县人民医院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

二标段:山东宏飞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9时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

4.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38层东。

4.3方式: 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简单装订),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

(2)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会信誉自查承诺书(格式自拟)、“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招标文件获取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38层东(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6.1时间:2024年2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38层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河县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瑞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齐文大街与向阳南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90米财富中心B座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1号楼38层东

联系人:谢经理

联 系 人:路工

电 话:159*****999

电 话:183*****86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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