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上海崇明原水管理有限公司粉炭、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2024.2~2026.1)
(招标编号:2024-8-ZB-00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县,崇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崇明原水管理有限公司粉炭、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2024.2~2026.1)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2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崇明原水管
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 120 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粉炭、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2024.2~2026.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粉炭、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2024.2~2026.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
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次氯酸钠的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且必须取得《危险
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净水用煤质粉末活性炭的生产制造商(营业执照有生
产销售活性炭经营范围)或销售代理商;
3.3 投标产品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含)以上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
全产品许可批件》;
3.4 投标人应提供次氯酸钠和活性炭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原件及
复印件;
3.5 投标人选用的运输公司必须取得可以从事次氯酸钠溶液相对应类别的危险货物运输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7.1 投标人需持凭证现场报名以获得招标文件,并按以下步骤进行:7.2 投
标人现场报名需持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资格要求中资料;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资格要求中资料;7.3 报名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小港路 96 弄 3 号 601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小港路 96 弄 3 号 6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西小港路 96 弄 3 号 601 室
七、其他
粉炭、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采购(数量按实结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崇明原水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崇州路 1311 号
联 系 人:宋剑
电 话:69610557
电子邮件:hh6962511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恒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甘霖坊 3 号楼 601 室
联 系 人: 秦莉
电 话: 13916331899
电子邮件: hh6962511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